为有效缓解城区“停车难、停车乱”问题,提高全县停车资源周转效率,引导机动车主规范停车入位,进一步优化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按照《中阳县关于加强城区停车秩序管理落实机动车停车补贴的实施方案》,现将城区停车补贴有关事项公示如下:一、首批纳入补贴对象(5个)
凤城广场停车场、中鸣小区停车场、腾宇广场停车场、升辉佳境天城、磁窑会停车场。
二、补贴标准办法
车辆在以上停车设施停放4小时内可享补贴,政府补贴35%;停车设施运营单位补贴15%;车主仅需支付50%。超4小时、包月包年停车和免费时间段不享受政府补贴。
1.凤城广场停车场半小时内免费,超出半小时后连续累计计时收费,补贴后每半小时收费0.625元;新能源车每半小时收费0.3125元。
2.中鸣小区停车场半小时内免费,超出半小时后连续累计计时收费,补贴后每半小时收费0.5元。
3.腾宇广场停车场半小时内免费,超出半小时后连续累计计时收费,补贴后每半小时收费0.5元。
4.升辉佳境天城免费停放90分钟,90分钟后开始计费,补贴后每小时收费0.5元。
5.磁窑会停车场免费停放30分钟,30分钟后开始计费,补贴后每小时收费0.5元。
同时有停车设施资源的企业及个人可联系我单位申请纳入停车补贴范围,共同优化城市环境和停车秩序。
本公示补贴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补贴为期一年,(2025年11月1日-2026年10月31日)。
中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5年10月30日
来源:今日视点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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