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满7个月的孩子,被两个不满12岁的女孩抱摔、踩踏致死,却因年龄不够12岁无法追责,90万赔偿判决也被一句“没钱”变成一纸空文!近日广西这起悲剧冲上热搜,刺痛了无数网友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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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日,广西网友黎先生在网上爆料,称:一年前,自己7个月大的男婴被两个留守未满12周岁女孩杀害,结果两个女孩却因是未成年人而不能追究刑事责任,法院判决两个女孩的家长赔偿90万,却分别出了5万丧葬费后就以没钱为由拒绝支付了。
黎先生痛心疾首:“我的孩子没了,凶手却还在上学!”“未满12周岁就像一张免死金牌,我不知道自己该如何维权”,因此只能上网求助。
原来,今年28岁的黎先生是广西百色人,与双耳神经性耳聋的妻子结婚后,于2024年1月1日生下一男孩。儿子的到来给家庭带来了无限欢乐。
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
2024年7月21日下午5点左右,平时常来黎先生家玩的两个留守女孩邻居,9岁的黎某盼和11岁的岑某某又来到了黎先生家里,悲剧就此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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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黎先生刚满7个月的儿子正在卧室睡觉。两个女孩子把熟睡的宝宝抱到客厅和门口逗着玩,结果孩子被扰醒后哭闹不止,惹得两个女孩心烦意乱。两人好不容易将男婴的哭闹哄停,然后送回屋内。
没想到,不久后,俩女孩又将男婴再次抱至监控盲区,实施又掐又推、高处抱摔、踩踏等暴力行为。然后将哭喊得撕心裂肺的男婴抱还给黎先生妻子,随后扬长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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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度耳聋的黎先生妻子发现孩子逐渐变得不正常——脸色发紫、呼吸微弱,连忙送医抢救。不幸的是,4小时后,医生宣告黎先生刚满7个月的儿子因“胸部受钝性外力重创致心脏破裂引发心脏压塞”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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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调查发现,主要是男婴的哭闹声引起了两个女孩的烦躁,才对孩子大打出手,最终酿成了这种悲剧。
但由于两个女孩年龄均未满12周岁,根据我国未成年人预防犯罪法规定,达不到法定立案的年龄,就免于立案,因此就免了刑事处罚的责任。
2024年8月13日,县警方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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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走不通,民事赔偿总该有吧?2024年12月23日,法院判决两名女孩的监护人共同赔偿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等在内的各项损失90.5977万元。
然而,黎先生无奈表示:“对方就一句话,没钱……我们拿她们一点办法都没有。” 判决后两家仅仅各赔了5万丧葬费,剩下的80多万至今近一年仍然没着落。而且维权之路又陷入“法律白条”的窘境。黎先生无助地表示:“事发已经一年,我也不知道自己该如何维权。”
如今,两个女孩照常上学,未被采取强制矫治措施,黎先生申请矫治教育无果。黎先生的妻子却确诊重度抑郁。一边是生活重启,一边是人生崩塌。
更让人深思的是,这两个女孩都是留守儿童,父母常年在外打工。看来,悲剧的种子或许早已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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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以来,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然而对于黎先生一家而言,两者都几乎成了不可能,令人唏嘘。
目前,警方表示,是否对两个女孩采取矫治措施,需要专人回应;当地镇政府工作人员表示,此事他们正在处理;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了调查,确认监护人名下无财产,执行程序已终结。
一条鲜活的小生命,止于两名未成年人的暴力行为;一纸庄严的法院判决,困于“执行难”的现实泥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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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悲剧,不仅是一个家庭的破碎,更是对未成年人犯罪治理、监护人责任落实以及判决执行机制的一次沉重拷问,也暴露了未成年人司法体系的三大断裂带:惩戒缺位、救济失灵与矫治虚空。
当“未成年”成为恶性犯罪的“护身符”,当判决书上的数字无法兑现为对受害家庭的抚慰,我们该如何修补这法律的漏洞与人心的创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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