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5年度市直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讲课答辩工作,规范讲课答辩程序,确保评审质量,结合市直属学校(含民办学校)、西工区、老城区、瀍河区实际,现将讲课答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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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一、评价方式
本次评审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讲课答辩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按学科、学段分类实施。
(一)讲课内容。参评人员现场通过电脑随机抽取讲课题目,题目源自申报人提供的所申报学科循环教学自选任一学年教材(高中为全部必修课本,初中为全部课本,小学、幼教为所教学段所有应教教材),不含综合性学习及选修内容。备课需自备无标记教材,不得携带任何辅助教材、参考书等资料。
(二)讲课要求。小学高年级、初中、高中讲课围绕相应学段、学科教材展开课堂教学,重点考察参评人员对新课程标准理念的理解、教材熟悉程度、教学方法运用、循环教学情况、教学基本功(含板书水平、教学语言、教态仪表等),以及教学目标达成、内容处理、教学设计、教学效果、教师素养与育人导向等情况。
(三)答辩内容。主要考察教育教学理论、教育心理学、教学法及学科专业相关知识掌握情况。
(四)成绩有效期。讲课答辩最终成绩60分及以上且位居同类人员前80%的人员,成绩2年内有效,下一年度评审可免于参加讲课答辩;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二、讲课答辩对象
2025年度经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市职改部门资格审查通过,申报中小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的中小学教师。
三、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5年11月15日
(二)地点:洛阳市教师发展中心(洛阳市龙门大道与安石路口向西500米)。
四、讲课答辩程序
1.参评人员集中后,按组通过电脑随机抽签确定讲课答辩顺序,并签字确认;
2.按讲课答辩顺序随机抽取讲课内容,在指定场所备课20分钟后开始讲课答辩;
3.现场讲课根据岗位不同分三种模式:教师为“现场讲课+课后反思”,教研员为“现场讲课+观课评课”,教育管理人员为“现场讲课+治校方略阐述”,总时长10分钟;答辩时间5分钟,各环节结束前2分钟提醒。
五、注意事项
1.参评人员须于11月15日6:30在考点门口集合,6:50进入候考室,7:05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参评人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所教一学年全部应教教材(教学大纲规定的一学年教材),不得携带任何辅助性教材;
3.考点不提供车位,请合理规划出行方式,按时抵达门口集合。
附件:洛阳市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讲课答辩须知
附件:
洛阳市中小学教师中级
职称评审委员会讲课答辩须知
一、参评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按要求参加讲课、答辩。凡在规定时间没有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评审资格。
二、参评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及加盖公章的讲课答辩通知书,经工作人员核验身份后方可进入考点。
三、参评人员在讲课答辩期间要遵守纪律,服从管理。进入考点后实行集中封闭管理,不得携带通讯工具,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禁止与外界人员接触,不得携带任何辅助性教材。
四、讲课答辩前,参评人员按组抽签确定参加讲课答辩顺序,讲课答辩工作开始后,由工作人员按讲课答辩顺序逐一引入答辩室。教材经答辩室工作人员检查后交给评委。讲课前须报告答辩号、申报专业和学段,不得透露姓名、单位等个人信息,一经发现一律按作弊处理。
五、讲课或答辩结束时要分别报告“讲课完毕”“答辩完毕”。到达规定时间,应立即停止。
六、讲课答辩的总时间为15分钟,其中讲课及课后反思、观课评课、治校方略阐述时间10分钟,答辩时间5分钟。
七、讲课答辩结束后评委当场进行评分,总分100分,讲课70分,答辩30分。所在考场各评委平均分为参评人员原始成绩。讲课答辩最终成绩在85分以上且位居同类人员前20%者,确定为优秀等次;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八、讲课、答辩结束后应试者立即离开答辩室,并按照工作人员的引导离开考点。
九、参评人员违反应试纪律,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宣布取消讲课答辩资格或宣布讲课答辩成绩无效。凡在考场内严重扰乱面试秩序,辱骂评委及工作人员,有失师德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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