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观!现在有人竟要“贷款卖房”?背后原因太扎心
你没听错!有人买房时已经贷了一笔款,卖房时还要再贷一笔,否则房子根本卖不出去。这种看似反常的“奇观”为何会出现?听完下面的内容,你会发现这并非个例。
据官媒《经济观察报》报道,杨女士2019年花400万买入一线城市核心区域的房子,截至目前累计还款约100万元,房贷本金仍剩230万元。由于夫妇二人工作变动,每月1.4万元的房贷成了沉重负担,她打算卖房缓解压力,却发现房子现价已跌至220万元——这意味着,不仅前期200多万首付和月供打了水漂,即便把房子以220万卖掉,还清银行贷款后还得倒欠10万元。
而卖房需同步结清房贷,杨女士必须先筹到这10万元。可家里积蓄所剩无几,无奈之下,她只能考虑再贷一笔钱来卖房。要是不卖,以家庭当前收入,断供只是时间问题;一旦被银行法拍,房子可能卖得更便宜,还会影响个人征信,损失更大。两难之下,杨女士陷入了犹豫。
这样的情况并非个例。2021年,马女士在老家三线城市花150万元买了一套三居室,自付首付和税费40多万元,剩余100多万元办理了银行贷款。到今年5月,她咨询中介后得知,房子最多只能卖80万元,而当时房贷尾款还有90万元。也就是说,要卖房还清尾款并承担其他费用,她还得自掏腰包20万元。马女士拿不出这笔钱,最终还是选择再向银行贷款,才把房子卖掉。
为何会出现“贷款卖房”的无奈选择?核心原因有三点:
1. 房价下跌速度远超还款速度,房子市值跌破剩余房贷,卖房反而要倒贴银行;
2. 房贷压力本就巨大,不少人是咬牙买房,一旦收入变动,就可能面临断供风险;
3. 业主对未来房价走势悲观,认为现在不“割肉”贷款卖房,以后亏损会更严重。
有人疑问:房贷合同中明明规定,房价跌穿首付时,银行有权要求业主补充抵押品或提前还款,为何还会出现“贷款卖房”?其实银行也有顾虑:一旦强制要求,业主可能直接断供,银行只能拍卖房子,反而收不回本金。
而且房价下跌往往是区域性的,若一家银行大规模要求补抵押品,会引发行业性恐慌,影响金融稳定;同时还会向市场释放看空信号,加速房价下跌,导致银行抵押品价值进一步缩水,无异于“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也有网友质疑:房价虚高时银行未察觉,如今房子资不抵债,为何银行不用承担损失?国外是否也是如此?其实,全球大部分地区银行对房贷都有“追索权”,房屋拍卖后仍不足以抵偿贷款,银行有权要求业主用其他财产偿还。像美国部分地区的“无追索权房贷”(业主断供后可直接弃房,银行无法追债),并非全球普遍现象。
还有人关注个人破产制度:发达国家多有完善的个人破产制度,诚信但不幸的债务人无需过度恐慌,我国为何不同?目前,我国个人破产制度已在深圳(2021年启动)、厦门(2025年11月启动)试点,浙江、江苏等地也在探索相关制度。各地申请条件虽有差异,但均需满足“无偿还能力”“债务合法”“无恶意逃债”等基本条件,相信不久后将在全国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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