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11月7日消息:
安徽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原书记、管委会原主任黄卫东(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安徽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宿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黄卫东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宿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黄卫东利用担任合肥市庐阳区委副书记、区长,瑶海区委书记,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黄卫东,出生于1969年9月,汉族,研究生学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
黄卫东曾先后担任合肥市政府办公厅秘书室副主任、主任,合肥市肥西县委常委,合肥市庐阳区委副书记、区长,合肥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合肥市瑶海区委书记等职。
2021年5月,黄卫东任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副厅级)、党工委书记。
2022年11月任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25年3月28日,黄卫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安徽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依法双开
2025年8月31日,经安徽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黄卫东开除党籍处分;由安徽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安徽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合肥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决定逮捕
2025年9月10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黄卫东作出逮捕决定。
提起诉讼
2025年11月7日,黄卫东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宿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