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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时代一位杰出的文学巨匠,带来了一部犀利、风趣且引人入胜的“自传”
玛格丽特·阿特伍德原本没想写一本文学回忆录。
她担心那会很无聊——“我写了一本书,我写了第二本书,我又写了一本书……”酗酒放纵、糜烂派对和越轨行为或许能让内容生动些,但她并非那样生活的人。
最终,她写出的与其说是回忆录,不如说是自传,并非生活的片段,而是完整的历程,横跨85年。
大多数此类回顾性作品要么是自满的凯歌高奏,要么是焦虑的自我辩解,而她的这本书却犀利、风趣、引人入胜,即使你对她那惊人作品(此处列出的“作者其他作品”清单就占了两页)并非完全熟悉(很少有人能做到),你也会喜欢上这本书。
她很幸运,拥有开明的父母:父亲卡尔(Carl)是森林昆虫学家,母亲玛格丽特(Margaret)则像个假小子,他们都来自新斯科舍省。卡尔研究昆虫的工作意味着全家一年中有半年时间生活在丛林里,有时没有电、没有自来水,也没有电话。
他们会住在湖边的帐篷或小屋里,而卡尔则砍树建造木屋。年轻的玛格丽特,大家都叫她佩吉(Peggy),热爱户外活动;她学会了钓鱼、划独木舟、海滩觅拾、采摘浆果,并为能接触到鸟类、昆虫、蘑菇和青蛙感到欣喜。十几岁时,她在夏令营里被称为"自然爱好者佩吉"。
秋天,他们会搬回渥太华或多伦多,就像乡下的老鼠变成了城里的老鼠,他们很擅长适应这两种生活。
六岁时,她写了第一批作品,是以“押韵的猫”为标题的短诗。上学一直很顺利,直到她升到四年级,经历了“九岁十岁女孩们所实践的那种不可预测、拐弯抹角、不光明正大、拜占庭式的权力政治”。
她遭受了霸凌、羞辱并成为了替罪羊。
一年后,她打破了魔咒(一次反抗折磨她的人们的“爱丽丝梦游仙境时刻”),但这段经历给她上了宝贵的一课,并融入了她的小说《猫眼》(Cat's Eye)中。
在她自己选择的男女同校的高中(“一所全是女孩、除了女孩还是女孩的学校,对我来说就是第九层地狱”),她很快升入了“尖子班”。她个子矮小,是个“平胸的怪胎”,戴着牛角框眼镜,有一颗歪斜的牙齿,头发卷曲,有散光和贫血,她把精力投入到缝纫和变装舞会服饰上。
她还首次在电视上亮相,展示她的宠物螳螂莱诺(Lenore)。到了14岁,她开始约会:年纪稍长、有艺术气息的男友们“就像雨后的蘑菇一样,不知怎的就出现了”。
诗歌也追逐着她:她青春期的努力成果“极具轰动效应,有时令人毛骨悚然”。根据她的学校年鉴,“佩吉那不算秘密的雄心是写出‘那部’加拿大小说”。
但她最初发表的作品是诗歌,署名是M.E. 阿特伍德(ME Atwood),“这样我就不会被贴上女孩的标签”。这是一个全新的作家自我,不再是那个“活泼开朗”的佩吉,而是一个更加朦胧、有些危险的"M.E."。
她从拥有明星学者马歇尔·麦克卢汉(Marshall McLuhan)和诺斯洛普·弗莱(Northrop Frye)的多伦多大学,转至哈佛大学深造,成了一个衣着朴素、不施粉黛的奖学金女生。
在那里,她研究了塞勒姆女巫审判案,这件事连同哈佛研究生院的父权规范,多年后共同融入了《使女的故事》(The Handmaid's Tale)。阿特伍德在整本书中都在串联她的生活与工作,但不像某次活动上一个男人对她说的那样粗浅:“《使女的故事》是自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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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2年的阿特伍德
许多读者可能会首先翻到她关于那部小说的思考。
她二十多岁时并不是个活跃的女权主义者,那时“家务劳动可能被平等分担”的想法尚未出现。但女性受压迫的问题日益困扰着她。等到电视剧版制作时,已处于特朗普主义时代,这个问题变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突出。
她的突破来得早得多,在她三十岁出头的时候。
她起步顺利,赢得了加拿大总督奖(Governor General's award,加拿大文学艺术国家级奖项),出版了两部小说,并在英国和美国崭露头角。
然后,她主动提出帮助她所隶属的小出版社——阿南西出版社(Anansi),撰写一本书来定义和颂扬她祖国的文学写作。《生存:加拿大文学主题指南》(Survival: A Thematic Guide to Canadian Literature)四个月写成,售出十万册,并使阿南西出版社多年保持偿付能力。成功引发了嫉妒和恶意。
“总有一天,你这张利嘴会给你惹麻烦的,”她父亲曾警告过,而事实的确如此。她被攻击为男性杀手——尖酸刻薄、令人恐惧,不再是50年代的好女孩,而是一个可怕的女狂人,一个无情的美人。
此后小说定期出版,但她指出,“加拿大人容易因其他加拿大人的成功而感到不快”,而且“对个人成就不加掩饰的庆祝是严重失礼的行为“,所以她并不过分自夸。她向许多帮助过她的人(朋友、编辑、版权经纪、电影制片人、作家)致意,并非所有都是熟悉的名字。
她也乐于分享自己更古怪的一面——她对占星术、看手相和驱魔师的执着信赖。她喜欢编织、做馅饼、装饰蛋糕、在花园里除草:朴实的佩吉(“关于清洁马桶,这些我不知道的部分就不值得知道了”)与反乌托邦小说家并存。她还会画画,书中有样例为页面增色。这不全是关于写作。
1969年的一次聚会上,她遇到了格雷姆·吉布森(Graeme Gibson),他是一位小说家、捣蛋鬼、擅长挥霍且精力旺盛的怪人。他穿着蓝色牛仔裤,她穿着“一件白色钩针编织的蕾丝迷你裙,上面有木制纽扣”(阿特伍德一丝不苟地记录着她不断变化的着装和发型),起初她并未察觉他对她的“非柏拉图式兴趣”。情况有些复杂:她已嫁给一位美国诗人,更多是为了避免他被征召去越南而非出于爱情;而格雷姆与一位和他保持开放婚姻关系的女人雪莉有一个孩子。
随后是一段谨慎的追求,格雷姆用充满渴望的信件向佩吉求爱。他说,如果她没有遇见他,她仍然会是一位伟大的小说家,但乐趣会少得多。雪莉竭尽全力阻止这种乐趣,阿特伍德尖刻地描述了雪莉如何奴役格雷姆,让他承担家务,而雪莉自己却去约会,并诋毁佩吉是家庭破坏者。连同偶尔出现的黑客敌人、采访者或“指控者”一起,雪莉是书中少数几个形象不佳的人之一。但阿特伍德通过与一位内心的“建议专栏作家”进行诙谐的自我交流来冲淡她的怨恨,这个内心的声音告诉她冷静下来,放聪明点。
书中有很多谚语式的智慧,她称之为“人生经验”。她确实与格雷姆共同生活了半个世纪:他们有一个女儿,一起参加社会活动、务农、园艺、露营、划独木舟、观鸟并周游世界。
他的衰退、痴呆和去世给书的最后几页带来了沉郁的基调。
作为一贯的工作狂和万事通女士,阿特伍德坚持忙碌而不愿错过《证言》(The Testaments,即《使女的故事》续集)的宣传旋风:“问问你自己,亲爱的读者:是选择繁忙的日程,还是空着的椅子?我选择了繁忙的日程。空椅子会在我回家时等着我。”
如今她安装了心脏起搏器,最终她的身体“会决定自行去冒险”。但目前,她的身心依然在一起,并且,在纷飞如“暴风雪”的记忆和照片中,她在此揭示的众多自我也以友好的对立姿态并存着:书呆子气的智者、流浪诗人、目光如美杜莎的女权主义者、不可思议的预言家以及我们时代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
作者: Blake Morrison
编译:阿洛
来源: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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