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周梦欣 肖婷)“本以为骗本护照不算犯罪,现在才知道代价这么大!”站在被告席上,贺某某悔不当初。此前,他的朋友曾向他鼓吹“在东南亚搞诈骗,月入过万不是梦”。受高薪诱惑,贺某某决定前往境外诈骗窝点“打工”。
贺某某清楚偷渡出境属于违法甚至犯罪行为,为规避法律追究,他“灵机一动”,想出一个看似“合法出境”的办法:以“补办护照赴东南亚旅游”为借口,向出入境管理部门隐瞒真实意图,顺利骗领了新护照。随后,他持该护照堂而皇之地飞往境外诈骗窝点,并在那里从事诈骗活动达数月之久。
殊不知,这套他自以为“设计巧妙”的“合规出境”方案,早已触犯法律。最终,贺某某因涉嫌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被娄星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贺某某终究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应有的法律代价。
检察官温馨提示:通过虚假出入境事由、隐瞒真实身份、冒用他人身份证件等方式骗取出入境证件,再持该证件出入国(边)境的,均属于偷越国(边)境行为。以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开设赌场等犯罪为目的,偷越国(边)境的,将构成偷越国(边)境罪。
一审:谭洲伟
二审:罗江
三审:刘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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