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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无价,拒绝酒驾”
这不仅是一句口号
更是对生命的敬畏
对法律的尊重
为筑牢秋冬季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咸宁交警持续开展
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
咸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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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交管大队立足辖区酒驾醉驾规律特点,通过定点设卡+流动巡查、错时勤务+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凌晨、夜间等高发时段查处力度,形成“全域覆盖、昼夜严查” 的高压态势。并结合查处案例,以“执法现场讲法规”“违法窗口说危害” 等形式,向驾驶人及围观群众解析酒驾醉驾法律后果。
通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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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中,通山交管大队在辖区集中开展夜查酒驾统一行动,结合交通实际科学部署警力,严查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执勤民辅警还积极向过往车辆驾驶人宣传交通安全知识,讲解夜间出行注意事项,提醒驾驶人务必遵守交通规则,切勿酒后驾车。
崇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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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阳交管大队针对酒驾醉驾高发特点,聚焦辖区餐饮食肆、娱乐场所周边及交通要道等重点区域,紧盯夜间等关键时段,全面加大查处力度。通过“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的“零容忍”执法态度,为道路交通安全“拧紧安全阀”。
通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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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城交管大队科学部署警力,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查”模式,在重点路段设立临时检查点,利用酒精测试仪对过往车辆逐一筛查,对查获的酒驾醉驾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同时,在执法过程中向群众现场普法,讲解酒驾危害,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安全文明出行。
赤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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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壁交管大队持续开展酒醉驾夜查整治行动,以“零容忍”态度、“高频率”强度、“全覆盖”力度,严厉打击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切实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嘉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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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鱼交管大队将警力与装备最大限度投入路面一线,聚焦餐饮娱乐场所周边、城乡结合部、国省道等酒驾醉驾易发区域,结合重点时段科学部署警力,细化任务分工与整治措施,对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全力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酒醉驾曝光
酒驾“二进宫”,代价更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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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31日晚,苏某某驾驶正三轮摩托车行至咸宁市渔水路时,被交警查获。经检测,其酒精含量为21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调查发现,苏某某曾于2017年因酒驾被处罚,此次属“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依法面临更严厉的处罚。
醉驾失控连撞人车,血检188.55mg/100ml面临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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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4日凌晨1时36分,夏某某驾驶鄂LH***3小型汽车,在通羊镇沿河北路撞倒行人严某某,随后倒车时又碰撞路边停放车辆,造成人员受伤及财产损失。民警现场对夏某某进行呼气检测,结果为205mg/100ml;后血样鉴定乙醇含量为188.55mg/100ml,属醉酒驾驶。夏某某的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拟依法移送审查起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男子醉驾红绿灯前酣睡,撞毁护栏竟浑然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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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8日凌晨2时30分许,阮某驾驶小车行至通山县兴业街红绿灯路段时,撞上护栏并在车内睡着。民警接警赶到后,将其带至医院进行检测。其呼气酒精检测结果高达222mg/100ml,后续血样鉴定结果为193.00mg/100ml,属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我都休息7小时了,怎么还是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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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7日19时42分,龚某某驾驶无号牌蓝色二轮摩托车行至通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路口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为54mg/100ml,属饮酒驾驶。
龚某某称当天中午饮酒,自认为晚上驾车时酒精已代谢,遂驾车上路务工。最终,龚某某被依法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酒驾、醉驾
不仅会为您和他人的出行
埋下极大的安全隐患
被查后还将承担巨大代价
切勿因一时心存侥幸,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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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成本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刑法》相关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属于违法行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属于犯罪行为。
酒驾=暂扣6个月驾驶证+2000元罚款+记12分
醉驾=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危险驾驶罪)+5年/10年/终身禁驾(营运车辆)
酒驾醉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追究刑事责任(交通肇事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
经济成本
保险不赔。酒驾一旦造成车辆损失,保险公司均不负责赔偿;酒后车祸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交强险保险公司有权追偿。
巨额赔偿。酒驾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需要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公职人员醉驾被“双开”,工作收入就没有了。
精神成本
酒驾、醉驾被查处,会面临各种处罚,精神折磨难免。
酒驾醉驾将纳入个人信用记录,贷款、消费或受限制。醉驾会留下案底,影响申请办理出国签证等。
避免酒驾的3个“必须”
1. 必须提前规划出行:饮酒前务必安排代驾、网约车或亲友接送,切勿抱有“侥幸心理”自行驾车。
2. 必须认清车辆性质:购买三轮车、电动车后,若不确定是否属于机动车,需及时到相关部门鉴定,避免因车辆属性误判触犯法律。
3. 必须重视“隔夜酒”:部分人次日清晨、午后体内酒精仍未代谢完毕,此时驾车仍可能构成酒驾,出行前若有饮酒史,建议先通过呼气检测等方式确认酒精已代谢。
珍爱生命 拒绝酒驾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
严守安全底线 勿触法律红线
来源:咸宁交警
一审/编辑:石丽丽
二审:黄亚琦
三审:陈小彬
监制:朱封金
出品:咸宁日报网络传媒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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