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中国(广东惠州)更新一则编号为“粤惠阳执B罚字〔2025〕58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信息,惠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存在安全事故隐患问题被惠阳区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处以5万元行政罚款。
该处罚决定书显示,10月17日,惠阳区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接到惠阳区住建局转来《关于移交惠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惠州志宏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违法线索的函》称,惠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的惠阳区三标六号路引桥建设工程项目存在施工、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与此同时,施工、监理单位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未及时向区住建局进行报告。
针对函件反映的问题,区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调查核实发现,惠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1日、2025年5月9日、2025年6月5日、2025年6月13日、2025年7月9日收到由惠州市惠阳区住房及城乡建设局下发的停工整改通知,其中2025年4月1日、2025年5月9日、2025年6月13日、2025年7月9日涉及的生产安全隐患,且均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在惩处方面,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该局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相关条款规定,对惠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以5万元的罚款。
南方+记者 张峰
【作者】 张峰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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