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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下社会,人人都知道身份证的重要性,打尖住店、消费生活,没有身份证几乎寸步难行。
我遇到过几个有双重身份证的人,当然,我也看到没有身份证的人。
公安部2016年6月8日召开的深入推进户口登记管理清理整顿工作第四次电视电话会议透露,户口清理整顿工作开展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共清理注销重复户口296万个,清理人口信息无相片人员1665.5万,公民身份号码重号人数已由2009年的171万人减至10人,由历史原因形成的公民身份号码重号和重复户口等问题基本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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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出生于云南省广南县某村,他出生时,母亲和父亲还未办理结婚登记。当时,作为长期生活在农村的农家妇女,他母亲本人也没有进行过户籍登记。因此,王某出生后,其父母既没有给他办理出生证明,也没有给他登记户籍。
1996年,李小花与丈夫感情破裂,她带着刚满1岁的王某来到湖南省平江县与现任丈夫生活。
2006年,以挂靠亲属的方式,他母亲在云南省广南县进行了初次户籍登记,后将户籍迁至湖南省平江县。
她也曾带王某回云南省广南县办理过户籍登记,但因缺乏证明材料未能办成。于是,王某一直都是“黑户”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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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王某因犯抢劫罪、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入狱后,王某表现不错,还获得了一次减刑机会。
2019年7月31日,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王某减刑六个月,刑期至2026年5月4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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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意见》,将查明罪犯身份信息作为提请减刑、假释的前提条件。
一直以来,王某声称自己从未办理过户籍登记,无法核实他自报信息的真伪。监狱民警表示,王某的表现是稳定的,但因其“身份不明”,为避免“三假”(假姓名、假住址、假身份)罪犯减刑、假释,所以监狱未再次对其提请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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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检察官看来,王某走上犯罪的道路,除与其自身性格偏激、缺少家庭关爱等因素有关外,或许也与其从小没有身份户籍有关。因为缺乏身份证明,他无法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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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20日,荆剑地区检察院向岳阳监狱书面建议对王某依法启动减刑程序。
3月24日,岳阳监狱以18个“0”临时编号替代公民身份号码向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对王荣耀予以减刑五个月。4月13日,法院对王荣耀减刑案开庭审理,于同年4月26日裁定减刑五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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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14日,荆剑地区检察院出资,委托具有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采集王某及李某生物学标本进行亲子鉴定。2月20日,鉴定意见显示,两人确系母子亲缘关系。
2023年3月27日,荆剑地区检察院联合岳阳监狱远赴云南省广南县,于4月3日成功为王某办理了户籍登记,让其获得了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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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王某再次获得六个月减刑,并已于6月份刑满释放。
刑满释放的当天,王某去了检察院,当面向检察官表示感谢:“以前,我都是用别人的身份证买车票,这一次,我终于可以用自己的身份证买车票了!”
资料来源:《方圆》10月下期《30岁,他拿到了人生第一张身份证,出狱当天就去找了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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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知乎上有一则“穷的叮当乱响的警务人员”赵哲的《黑色幽默》:2011 年,我们抓获了一伙入室加砸车盗窃的犯罪嫌疑人,均为未成年,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叫XX,因其系超生,无户口,无身份证号码。我们也是第一次接触这种情况,按照其父亲所述出生日期,出生地点,以及其父身份证前六位作为参考,给他一个身份证号码,格式为aa01041994aabb0000。给其做了骨龄鉴定。然后正常起诉。该名犯罪嫌疑人未满18周岁,最后判处有期徒刑1年,直接在看守所服刑了。最后拿着判决书及释放证明,在派出所落了户口。其父一句话让我感慨良多:我想了很多办法都没能给其落上户口,没想到是这种方式给他落了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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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17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江苏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王立科受贿、行贿、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伪造身份证件一案。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王立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贷款办理、职务调整、案件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4亿余元;为谋取本人及他人职务晋升等不正当利益,多次向公安部原党委委员、副部长孙力军等人行贿共计折合人民币9731万余元;长期包庇娄河黑社会性质组织,充当该组织的“保护伞”,纵容该组织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王立科还利用职权为本人及其亲属、特定关系人等伪造多张居民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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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是在30岁出狱时才终于拿到了自己人生第一张身份证。
在此之前他一直是“黑户”没有户口,也没有身份证,在监狱里服刑时尽管王某表现良好也因为“身份不明”无法减刑。
为何王某会一直没有身份证?
或许我们要反问一下,王某没有身份证该怪谁?
2025年11月7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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