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236,简称“大华股份”)于2025年11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此次调整涉及公司治理结构重大变革,包括取消监事会、设立职工董事、变更注册资本等,旨在进一步提升治理效能,适应新《公司法》及监管要求。
治理结构迎重大调整:取消监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督职能
公告显示,为优化治理架构,大华股份拟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原监事会职权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后解除职位,在此之前仍将履行监督职责。
与此同时,董事会结构将迎来调整,拟在董事会成员中新增1名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这一举措旨在强化职工参与公司治理的权利,进一步完善董事会多元化构成。
此外,《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表述将统一修订为“股东会”,以与新《公司法》表述一致。
注册资本因股权激励行权增加1271.6万元 总股本突破32.87亿股
此次注册资本变更源于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行权期结束。公告披露,因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公司注册资本增加12,716,032元,总股本同步增加12,716,032股。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变动额 注册资本 3,274,039,542元 3,286,755,574元 +12,716,032元 总股本 3,274,039,542股 3,286,755,574股 +12,716,032股
章程修订涉及多方面:法定代表人权责、股东权利等条款更新
除治理结构及注册资本调整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也进行了针对性修订,主要包括:
法定代表人权责明确
修订后,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调整为“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章程新增条款明确,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若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可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股东权利与提案门槛调整
股东提案权门槛降低,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即可向股东会提出提案(原门槛为3%)。同时,股东查阅权范围扩大,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进一步保障中小股东知情权。
董事会职权细化
董事会对购买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交易的权限进行调整,明确交易标的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指标达到一定标准时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强化重大事项决策的规范性。
后续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将办理工商变更
公告指出,上述变更及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备案、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此次治理结构调整是大华股份响应新《公司法》及监管要求的重要举措,通过强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能、优化股东权利等方式,有望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效率,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市场将持续关注后续股东大会审议结果及相关制度落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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