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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726 900937,简称“华电能源”)于2025年11月7日召开十一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黑龙江华电富拉尔基发电厂2×66万千瓦“上大压小”热电联产机组与新能源一体化联营项目投资决策等重要议案。会议同时决定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相关议案将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会议基本情况
公告显示,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31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11月7日在公司九楼会议室采用现场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公司9名董事中,4人现场参会,李红淑、朱凤娥、刘强、郑钢、张劲松5名董事以视频方式参会表决,董事长郎国民主持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核心议案:2×66万千瓦一体化项目投资决策获通过
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黑龙江华电富拉尔基发电厂2×66万千瓦“上大压小”热电联产机组与新能源一体化联营项目投资决策的议案》,获得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该议案已通过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根据规定,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项目具体内容可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同步启动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筹备
为推进上述投资项目等议案的最终决策,董事会同时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样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将在同日披露《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明确股东会召开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具体安排。
市场分析认为,此次2×66万千瓦热电联产及新能源一体化项目的推进,有望进一步优化华电能源的电源结构,增强其在热电联产及新能源领域的综合竞争力,具体影响有待项目后续实施进展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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