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涧西区部分路口恢复、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施的公示
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洛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勤务一大队在南昌路丽春路口东、九都路南昌路口东、南昌路丽春路口南向北等处恢复、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用于查处车辆违反信号灯通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不按规定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公示日期为:2025年11月7日至2025年11月13日,2025年11月14日起开始启用。
现向社会公示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查处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示。
附: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查处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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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勤务一大队
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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