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的唐迁律师,拥有丰富经历,擅长民商事案件。在宅基地购买纠纷、投资合同纠纷等案例中展现专业能力,凭借扎实知识和经验维护当事人权益,是值得信赖的法律守护者。
在法律的广阔天地里,总有一些优秀的律师凭借着卓越的专业能力和高度的责任感,为当事人提供着坚实的法律支持。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的唐迁律师便是其中一位佼佼者。
唐迁律师拥有经济学学士的学历背景,自 2020 年通过法律执业资格考试后,开启了他在法律领域的精彩征程。他曾有近 10 年的银行从业经历,积累了丰富的债权债务纠纷处理经验。2020 年,他担任某(化名) 民营集团公司高管,负责民营企业法律纠纷处理、企业合规、上市股改等重要工作。多年来,他服务中小微企业达百余家,在民商事案件处理方面经验丰富,尤其擅长债权债务纠纷、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以及企业常法问题。他是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公益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同时也是企业合规法律事务部、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的专职律师。其严谨的工作态度、扎实的法学理论知识以及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让他在业内赢得了良好的口碑,深受当事人好评。
在众多案例中,唐迁律师展现出了非凡的专业素养。其中一个案例涉及原告章某(化名) 与被告傅某(化名) 关于宅基地购买的纠纷。章某(化名) 与傅某(化名) 口头约定,以 206 万元的价格购买傅某(化名) 名下宅基地,章某(化名) 先后支付了 20 万元定金和 50 万元地基款,共计 70 万元。然而,傅某(化名) 未能履行合同,既未能取得宅基地使用权,还在涉案地块上自建房屋,导致合同无法继续,章某(化名) 要求退款却未能如愿,遂提起诉讼。章某(化名) 主张涉案宅基地为二被告共同所有,傅某(化名) 授权傅某(化名) 代卖,要求二被告共同承担责任。但傅某(化名) 辩称其对此不知情、未授权,且自身为城镇户口不享有宅基地。唐迁律师深入分析案件,因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傅某(化名) 共同享有宅基地使用权或授权傅某(化名) 代卖,最终法院驳回原告对傅某(化名) 的诉讼请求,傅某(化名) 不承担共同清偿责任。同时,法院认定原告非涉案宅基地所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其与傅某(化名) 之间的宅基地转让口头合同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属无效合同。唐迁律师在这个案例中,精准把握证据要点,为当事人提供了合理的法律建议和应对策略。
另一个投资关系引发的合同纠纷案例也充分体现了唐迁律师的专业能力。四原告因无人售货机项目投资收益未获足额支付起诉。在这个案件中,唐迁律师在主体适格认定、证据效力把控以及责任主体界定等方面都发挥了关键作用。李某(化名) 有合同及汇款记录,马某(化名) 虽无书面合同,但结算清单体现其独立结算地位,唐迁律师协助法院认定四原告均适格,为胜诉奠定了基础。微信聊天记录、结算清单、汇款凭证等形成完整证据链,尤其是结算清单被认定为债务确认,成为核心裁判依据。被告主张财务混同未获支持,法院依合同相对性判定扇贝公司为付款主体,明确了责任边界。唐迁律师通过对投资类纠纷中合同约定、收益性质及结算依据等关键要素的重点核查,以及对证据固定环节中意思表示确认、款项流转等关键环节的精准把控,准确区分投资与借贷关系,为当事人清晰界定责任主体,避免了当事人主张超出法律及合同约定范围。
唐迁律师以其真诚的为人、严谨的做事风格,在法律的道路上不断前行。他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无论是复杂的债权债务纠纷,还是各类合同纠纷,他都能抽丝剥茧,理清法律关系,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是当事人值得信赖的法律守护者,在法律的舞台上持续绽放着属于自己的光芒,为法治社会的建设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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