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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广大居民朋友们:
为贯彻落实“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发展理念,切实做好2025年至2026年,阿勒泰市道路冬季清雪工作,确保冬季道路冰雪能够得到及时清理,保持良好的市容市貌,降低道路安全隐患,为广大居民创造安全有序的出行环境,现就冬季清雪期间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冬季清雪作业期间,城区沿街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沿街单位),应自觉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及时清理门前道路积雪,严禁沿街商铺占道堆放物品,积极承担所在单位或商铺对应的清雪任务,积雪统一堆放后由道路清扫人员统一清运。
2.在清雪作业期间,停放在道路停车位的机动车车主,应在车辆前挡风玻璃处留置联系电话,及时按照清雪作业要求移动车辆。(注:汽车租赁公司负责本公司车辆)各驾驶员在降雪后请勿将机动车、非机动车长时间停泊在沿街店铺门前、人行道或公共停车位处。
3.在冬季清雪期间禁止停车点位:北区金山路、文化路、前进巷、一至十道巷、解放路、团结路、惠民路、民族路、桦亭路、矿山路、南区金山华府和金山悦府中间道路等。以上路段清雪作业期间在道路两侧及人行道停车,将影响冬季清雪工作效率。我们将分时段及时清雪,清雪过程中,道路两侧及人行道禁止停放车辆,待积雪清运工作结束后车辆可按照规定位置停放。
4.在降雪及清雪作业期间,如始终无法与车主取得联系或者车主拒绝移动车辆影响清雪工作,阿勒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市交警大队将进行联合执法,把车辆拖离至指定地点存放。清雪作业期间,在我市城区城市道路(含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绿化带等)处停放的车辆(包括挂车、机械作业车辆、长期停放的“僵尸车”、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车、汽车租赁等车辆),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自行驶离。
5.降雪天气清雪任务繁重,道路清雪作业车辆较多,请过往车辆、行人注意避让清雪作业设备,严禁加塞作业车辆,确保安全距离,有序通行。如车辆突发故障影响清雪作业和道路畅通,可及时向交通管理部门联系施救。因城区采取“人机”结合的清雪模式,日间清雪可能会影响群众出行,为确保道路畅通,夜间也会开展清雪作业,可能会影响大家休息,对此,我们真诚希望得到您的理解与支持。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阿勒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阿勒泰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阿勒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阿勒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阿勒泰市解放路街道
阿勒泰市团结路街道
阿勒泰市恰秀路街道
阿勒泰市金山路街道
202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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