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导报财经组
今年9月的一次就餐体验,让消费者杨嘉对龍歌自助小火锅的印象大打折扣。
杨嘉向经济导报记者介绍,9月1日晚,到烟台出差的他和几位同事从网络平台上搜到龍歌自助小火锅的评分较高,就一起去了其烟台开发区万达店。结果,他们在吃饭时吃出一条虫子,大倒胃口。杨嘉找到店员反映此事,谁知店员态度恶劣,声称要把这盘菜给倒掉,“想销毁证据”。即使杨嘉拍照取证,但龍歌自助小火锅(烟台开发区万达店)仍未解决此事。
杨嘉将自己的遭遇投诉至黑猫平台。杨嘉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48条明确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的赔偿金额不足1000元的,为1000元。遂要求赔偿1000元。后来,龍歌自助小火锅工作人员和他沟通,“退还了当天餐费”。
87餐饮网显示,青岛鑫顺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品牌龍歌自助小火锅是一家集餐饮代理综合管理、品牌开发推广、餐饮人力资源拓展培训及餐饮管理咨询的专业型现代化企业。
天眼查显示,青岛鑫顺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是一家以从事餐饮业为主的企业,注册资本300万元。该公司曾因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目录。今年8月1日,青岛鑫顺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被列入被执行人,执行法院为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执行标的是6.19万元。(应受访者要求,文中“杨嘉”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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