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吉林省检察院召开“行刑反向衔接 提升治理效能”主题新闻发布会,面向社会公开发布2023年7月以来全省检察机关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情况。省检察院行政检察部副主任黄新作发布,省检察院行政检察部副主任蔡军生、四平市检察院行政检察部主任兰莹莹回答记者提问。
“不起诉”不等于“不处罚”。行刑反向衔接是新时代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使命,全省检察机关深刻认识行刑反向衔接维护法治秩序、实现公平正义的重要意义,着力细化内部协作、加强外部协调、优化办案流程、促进社会治理。发布会上,围绕行刑反向衔接的工作内容、操作规则以及整体办案情况,检察机关作了详细介绍和通报。
据介绍,为了确保行刑反向衔接职能“接得住”又“接得好”,吉林省检察机关持续加大顶层设计和办案规范化建设力度,保证行刑反向衔接案件的高质效办理。在检察机关内部,注重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健全不起诉案件刑事检察部门应移尽移、行政检察部门应审尽审、及时沟通反馈机制,形成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的办理合力。在检察机关外部,将行刑反向衔接作为融入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手段,与行政主管机关持续建立健全案件移送、证据移交、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不断打通行刑反向衔接道路上的堵点、断点,确保案件处理真正落到实处。
“衔接”不是目的,“治理”才是重点。发布会上,检察机关结合3个具体案例,围绕以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为契机,更深层次地推动社会治理进行了重点介绍。特别是在办理涉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领域案件中,全省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开展交通秩序维护、生态修复治理等社会公益服务评价机制,根据被不起诉人的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度、认罚表现等个案情形,从法理情的视角,综合考量后依法作出精准处理,推动形成“司法惩戒+行政处罚+教育警示”的治理模式。
省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孙峰松主持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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