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转自: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本报记者 胡杨
近期,某著名歌手在社交账号两度喊话寻人,据报道,原因是其在几年前将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的虚拟货币委托朋友代为操盘。后来,朋友突然失联,该著名歌手无法追回这笔巨额资产,这才选择在社交媒体上公开喊话。
随着财富管理意识增强,越来越多的人投身到理财投资的行列中来,并在资管市场、财富市场的蓬勃发展下拥有丰富多元的投资选择。无论是近期走出一波“牛市”行情的权益市场,还是相对稳健的固收市场;无论是表现抢眼的金银等贵金属,还是加密货币等另类投资标的,目前都得到不同风险偏好人群的关注和青睐。
然而,考虑到金融投资有着各种各样的隐形“门槛”,如果对宏观政策、市场走向、价格机制、资产属性等知识掌握不够,便很难获得好的收益体验,无法真正实现财富的保值增值,因此,不少人选择委托有经验的熟人代为投资,尤其在投资逻辑更复杂、专业要求更高的股票、虚拟货币等领域,这种“托人理财”的情况更为普遍,并诱发了一系列风险和纠纷。
前文所述著名歌手的新闻其实反映出“币圈”投资的一些事实:由于投资虚拟货币、加密货币专业门槛高,普通投资者很难操作相关交易平台,可能面临想要购买却找不到“入口”的情况。与此同时,虚拟货币投资平台往往是国际平台,这对用户的技术、语言都提出高要求,普通人很难“一手”直接参与交易,因此需要委托专业人士投资。与专业机构相比,有经验的熟人可能在佣金定价方面更实惠,因亲近的关系更受信赖,这也是一些人寻求熟人代为理财投资的主要原因。
不仅仅是公众人物,在你我身边,代理炒股的情况实属常见。此前,江苏法院网曾披露过这样一则案例——原告与被告签订《委托理财协议书》,委托被告理财200万元、期限5年,并约定若理财投资产生收益,则原告按照收益的20%支付给被告作为酬金,若没有收益或者亏损(即负收益)则不付酬金,亏损及交易费用由被告承担,若亏损到30%时则原告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合同签订后,原告将钱汇入其股票交易账户,由被告掌控、管理原告的股票账户、密码并进行股票交易,一度产生50万元以上的盈利。但后又发生亏损,原告账户亏损50%以上,原告由此将被告诉至法庭。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这个案子属于民间委托理财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签订的两份《委托理财协议书》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照合同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原告所称的被告高买低抛、低卖高买,后期操作减少,被告对此不认可并提交自己账户的同期操作、亏损情况以证明自己操作不存在过错,原告未能进一步提交证据,法院对原告主张被告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存在过错不予采信,因此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金融市场充满不确定性,投资存在盈利的可能,也必然存在亏损的风险。投资者若委托他人代为理财,在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同时,必须正确理解收益与风险。更重要的是,委托他人投资理财并不意味着可以完全“放手”,委托人同样要经常了解自己的股票账户和资金账户的动态,保障自身的资金交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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