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本报从信用中国获悉,由于浙江省灵溪镇老旧住宅改造工程(一期)项目工地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近日,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被罚款8万元。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温苍综执罚决字﹝2025﹞第000231号披露,当事人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于2025年6月8日在浙江省灵溪镇老旧住宅改造工程(一期)项目工地建兴西路165号对面实施了排水户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行为。使用抽水泵直接将工地内掺杂淤泥的污水排入门前的市政管网,使未处理的污水流入市政雨水管网,污水中附带的淤泥堵塞了管道,造成路面积水。违反了《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苍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处以罚款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该处罚决定日期为2025-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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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通过启信宝了解到,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成立于2003-06-23,负责人为周向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300751906188W,企业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山前路245号。(中国基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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