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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边一根废旧的水泥杆意外断裂,砸中了5岁的沁宝,带走了她的生命。从9月13日事发算起,已经一个多月,然而这根位于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龙光桥街道五龙坝村东水泥杆,还没能找到“主人”。
像幼苗一样的女童,本该有出彩的人生,竟被一根水泥杆夺走生命,其家庭承受着巨大痛苦。让人不可理解、难以接受的是,事发距今一个多月,夺命水泥杆仍然无人认领,沁宝还躺在冰冷的殡仪馆里,更让人感到心寒。
虽然公安机关接警后,第一时间就介入调查,开展取证和排查工作,政府部门也在督促电力、通讯等可能有关的部门自查,但目前都没有结果。原因是,这根水泥杆原本是电杆,但目前权属存在争议,没有单位愿意担责。
实际上,这根“夺命电杆”的责任很清晰,即当地电力企业是主要责任方。首先,这根水泥杆上有明显的电力标识。由于电力是长期垄断供应,电力公司是最大“嫌犯”。但电力公司予以否认,并要求女童家属提供证明。
其次,《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电力企业必须加强对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即便女孩的邻居曾移动过该电杆,但该电杆的权属并没有因此转移。而且邻居迁移该电杆时,电力企业没有及时制止即失职。
因此,电力企业否认该电杆归自己,并要求死者家属提供证据,纯属假装无辜,或者说是在耍无赖。即便一些电杆年代久远,承担过电力、通讯等功能,但上述“夺命电杆”只有“电力”痕迹,并无其他企业使用的痕迹。
也就是说,用简单的排除法,就能确定该电杆的“主人”。但我们希望涉事电力公司能主动站出来承担责任,而不是想方设法撇清责任。虽然勇于担当要赔偿死者家属的相关损失,但对电力企业来说能强化责任挽回形象。
当电力企业否认该电杆归自己,等于将自身责任推得一干二净,但其说法并不能服众,相反给人留下极坏的印象,这对企业形象是减分。反之,如果主动担责,才能意识到管理有漏洞,这对加强企业责任管理有警示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在我国其他乡村、县镇乃至城市,类似的“高龄”、无主的废旧水泥杆并不少见,而且还造成了一定损失,有人被突然倒下的废弃电线杆砸伤,有人的房屋和车辆被砸坏。这都表明无主水泥杆是“地雷”。
对此,浙江湖州2022年通过开展“拔刺”行动,半年内共拔除废弃线杆25300根,实现全域现有废弃线杆清零。上海金山区、山东成武县通过成立专门机构或专项行动,湖北松滋通过“人大+检察”,消除这类隐患。
上述事发所在村子也已经组织开展了针对废弃电线杆的清理工作,这是汲取教训的体现。但更要早日确定谁是“夺命电杆”的“主人”,一方面,加快追溯进程还原真相以告慰死者;另一方面,要求电力公司举证无责任。
为何要让电力公司自证无过错?因为种种迹象表明,电力公司是最大“嫌犯”。除非它有无过错证明,否则应要求其承担责任。理由是肇事水泥杆上的电力标识是抹不掉的,法规中电力企业保护电力设施的责任,也不容否认。
既然是历史原因造成的“血案”,电力企业勇于认领肇事电杆,才能体现一家央企的责任担当。而要全面清理废旧水泥杆,需国家部门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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