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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支持新政来袭,医保送出“大礼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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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受到国内外广泛关注,其中“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部分明确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优化生育支持政策和激励措施”。

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不是“他急了他急了”

近期,在关于生育支持政策的讨论中,网络上不免有一些诸如“他急了他急了”的评论,带着几分调侃与疏离。

可以理解,这种“逆反”声音的背后,是人们对个体选择权的珍视,是对“被催生”、“被计划”的天然警惕,更深层次折射的,是当代年轻人面对高昂的生活成本、职场发展压力以及育儿实际困难时的焦虑与无力感。正是深刻地体察到了这些堵点与痛点,国家的政策导向才没有停留在简单的口号呼吁上。

必须明确的是,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的核心是“支持”而非“逼迫”,是“赋能”而非“指令”。其政策逻辑的起点,并非是要求每个人都必须生育,而是致力于为那些“想生”却“不敢生”、“愿生”却“生得累”的家庭,扫除障碍、提供支撑。这其中的区别至关重要:前者是对个人选择的干涉,后者则是对家庭福祉的托举。

政策的目标,是希望通过系统性的努力,有效降低生育、养育、教育带来的沉重负担,让生育选择能够更多地回归家庭的本心与情感,而非完全被经济账所左右。这并非意味着放弃个人的责任,而是强调社会与政府应承担起应有的那部分责任,形成共担机制。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优化生育支持政策和激励措施”

2024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以更为详细的举措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医保送出“大礼包”,五大举措减轻生育负担

推动形成生育友好型社会,是一项多部门参与的系统性工作,核心在于将单一部门的支持政策扩展为跨领域、跨周期的整体性制度安排。

在各部门共同努力中,医保部门的支持措施尤为具体和直接,主要包括参保、经办、待遇保障、价格治理等多个方面:

扩大参保范围,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实现“待遇均等”

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等17部门2022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同步参加生育保险”,国家医保局积极适应新业态、新经济发展,指导有条件的地方,推动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范围,在参加职工医保的同时同步缴费参加生育保险,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

目前江西、浙江、天津、贵州、兵团、上海、广西等省(市)已开展探索,灵活就业人员生育权益得到更好保障。

例如,作为广西灵活就业人员生育保险试点城市的北海市彻底打破就业方式限制,将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网约车司机、外卖配送员等各类灵活就业群体“全纳入”生育保险范畴,统一缴费与待遇,完全消除“身份歧视”。


到11月1日,近9成统筹区实现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

根据国家医保局10月20日消息,自9月以来,江西、安徽、陕西等省陆续在全省推开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辽宁、江苏已于近日正式发文,于11月1日起在全省实现生育津贴直达个人。到11月1日,全国将有25个省份(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现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即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海南、重庆、四川、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尚未完全实现的省份主要为北京、天津、湖南、广东、广西、贵州和新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的统筹区占比近9成。

无论是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生育保险、还是生育津贴直发个人,都是考虑到,当前就业形态正发生深刻变革,传统的“单位人”管理模式已难以适应灵活就业、新业态从业者等新型劳动关系的发展趋势。劳动者与劳动之间的联结不再依赖固定单位,而是以个人能力、自由职业、平台经济等多元化方式实现价值创造。在此背景下,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并推行生育津贴直发个人政策,是社会保障制度与时俱进的必然要求。

一方面,灵活就业群体规模持续扩大,这类新业态从业人员同样面临生育保障需求,却因缺乏单位依托而难以享受传统生育保险待遇。允许灵活就业人员同步参加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正是打破“单位绑定”思维、回归“以人为本”保障逻辑的关键举措。另一方面,生育津贴直发个人的改革,进一步弱化了单位中介角色,让保障权益直接惠及参保人,既符合灵活就业者的流动性特点,也提升了政策落地的效率和公平性。


扩大生育医疗待遇保障范围,助力“生得安心、生得舒心”

在10月24日举办的第十七届健康中国论坛上,国家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司副司长刘娟在主旨演讲环节表示,近年来,国家医保局持续指导地方将原来费用难以企及的治疗性辅助生殖技术纳入报销,大幅减轻不孕不育家庭费用负担,为他们带来新的希望,全国31个省(区、市)及新疆兵团全面实现,2024年惠及100万人次,助力万千家庭圆了“生育梦”。

截至目前,全国31个省份和兵团均已将辅助生殖纳入医保,已惠及超100万人次。

例如,广西为有效推进辅助生殖技术顺利纳入医保报销结算工作,结合推进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机制,主动到开展辅助生殖的医疗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医保政策专题培训,就病历、收费、结算等事项进行指导,确保各医疗机构执行标准一致、合规使用医保资金,推动群众充分、便捷享受有关待遇。

另外,医保部门全面提升住院分娩医疗费用保障水平,积极推动政策范围内生育医疗费用全额保障,持续降低生育费用负担,努力实现生娃基本不花钱,助力更多家庭敢生、愿生。当前,吉林、江苏、山东等7个省份已率先实现。大力推动将分娩镇痛纳入医保报销,为孕产妇减负又减痛,吉林、江苏等多数省份均已落地实施,人均减负超千元。

例如合肥市过去“分娩镇痛”均为自费模式,三级医院收费标准为4小时2000元左右。积极推进产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落地后,有两个新变化,一是本次调价采取“基础时长+动态追加收费”模式(600元/两小时+90元/小时),下调了收费标准,降幅达60%。二是将无痛分娩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参保产妇在合肥市定点医疗机构分娩,其分娩镇痛费用可按医保规定比例报销。

此外,医保部门统一规范产科类医疗服务项目立项,加快“导乐分娩”“亲情陪产”等价格项目立项,更好满足群众多元化生育服务需求。


纵观这一系列医保新政,从打破身份壁垒的“全民参保”,到直抵人心的“津贴直发”;从为生命困境兜底的“辅助生殖入医保”,到关怀个体痛点的“分娩镇痛”,我们看到的并非宏大叙事,而是具体而微的关切。

这些举措共同指向一个清晰的逻辑: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其本质并非追求生育率的数字反弹,而是一场深刻的社会投资与价值回归。它投资的是家庭的稳定、孩子的健康、母亲的尊严,它回归的是生育作为社会共同财富的价值认同。

当政策开始细致地体察并回应每一个“不敢生”的顾虑——无论是灵活就业者的不安全感、不孕不育家庭的经济重压,还是产房里真实的疼痛。

这或许正是对文章开头那些网络声音最有力的回应。生育友好型社会的构建,其目的不是要让谁“更急”,而是要让制度“更暖”。它并非要求个体为集体目标让路,而是致力于让集体资源为个体幸福护航。

这条路很长,但变革已然启程。当想生的家庭,后顾之忧更少,前行底气更足,我们收获的将不仅是人口结构的优化,更是一个更具韧性、更加温暖、也更具未来的社会本身。

来源 | 中国医疗保险 观宇

编辑 | 崔秀娟 张雯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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