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赵建国(化名)经邯郸某村村委会批准取得宅基地后,为配合村里其他建设需要,在该村另外的地块上建设了房屋,并长期居住使用。2022年,该房屋被征收,征收部门却以位置不符拒付拆迁补偿。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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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赵建国依照合法程序,申请并经审批后,顺利取得了一处宅基地的使用权。然而,恰逢该村推进道路拓宽计划,原有地块处于规划道路红线范围内。经村委会干部多次出面沟通和协调,赵建国表示理解与配合,最终同意调换至村内另一地块进行房屋建设。
此后的20余年里,赵建国及家人一直在该房屋中生活居住。直至2022年,随着当地区域开发及城市更新进程加快,该村被划入城中村改造项目范围,赵家房屋也被列入征收拆迁范围。
然而,当征收工作组进行现场入户测量与权属核对时,发现该房屋的实际坐落位置与最初审批档案中所记录的坐标信息不一致,便在评估报告中标注了“建筑与权证不符”,并建议不予补偿安置。
面对这样的认定结果,赵建国站在生活了20多年的家门前,心情沉重且倍感无奈。他不禁感慨:“这房子当年是为了配合村里的道路建设需要才换地儿盖的,怎么如今遇上拆迁,反而连拆迁补偿都成问题了?”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相关规定,对于因历史原因未完全符合现行手续的建筑,征收方不能简单以“位置不符”或“无证”为由拒绝拆迁补偿,而应结合建造背景、实际用途及村集体长期认可的事实进行综合认定。因此,赵建国可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等方式合理维权,必要时,可选择委托专业律师代为维权。
以上就是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编辑给大家整理的“冠领说法:农村房屋未建在审批的宅基地上还能获得拆迁补偿吗?”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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