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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想到,有一天我们会看到这样的画面:一辆闪着警灯的制式警车,车身喷涂着庄严的“公安”字样和警徽,正儿八经地在处理交通事故,可你往它前后一看。
牌位置竟然空空如也!
这不是电影桥段,这是真实发生在陕西省咸阳市三原县陂西镇街头的一幕。
事情的起因再普通不过了。
那天,陂西镇辖区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接到报警后,交警驾驶着制式警车迅速抵达现场处置。有目击网友描述,老远就看见警灯在闪”,气氛一下子紧张起来,感觉执法力量到位了。可当人们稍微走近,准备记录下警车信息或者只是单纯好奇看一眼时,却发现了这令人错愕的细节。
这辆执行公务的警车,居然没有悬挂号牌!
这种对比实在太强烈了,强烈的让人心里不是滋味。
这就好比一位监考老师,自己却偷偷带着小抄进考场,还有什么威信可言?
事件在网络上发酵后,面对汹汹舆情,三原县公安局在11月4日作出了回应。
官方的解释是:这辆警车是新配发的,当时因为其他出警车辆不足,情况紧急,才临时调用了这辆还没来得及上牌的新车。
官方强调,在事发当天他们已经对涉事车辆采取了封”措施,表态必须等正式车牌办好挂上后才能再使用,并表示已对此事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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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回应,看似及时,也给出了新车、车辆不足的理由,但细细一品,疑问反而更多了。
一个县的交警队,出警车辆已经紧张到需要动用不符合上路规定的车辆了?
难道新车上牌不是车辆投入使用前最基本的程序和底线要求吗?
一方观点认为,零容忍!
这派网友情绪最为激动,他们认为,执法者本应是守法楷模,如今却带头违法,性质极其恶劣。
网友们愤慨地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
这可是连小学生都知道的常识!
交警作为法律执行者,知法犯法,让老百姓怎么想?
而另一部分网友则显得宽容许多,主张情有可原论。
他们觉得,基层警力不足、装备保障不到位是现实困境,应该多一份理解。
“车子是新的,任务是真的,难道有事故因为车没牌就不去处理了?”
这种务实的态度也代表了一部分声音。
他们倾向于接受官方的解释,认为警方已经迅速封存车辆并表态整改,态度是端正的,没必要上纲上线。
甚至有评论为交警叫屈:“基层民警已经很辛苦了,为了处理事故,用了一下没牌照的新车,就要被这样口诛笔伐,心寒不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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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这次无牌警车事件,官方的回应出警车辆不足看似是个理由,实则经不起推敲。
车辆不足,是资源配置和管理问题,但这绝不能成为违反国家法律的正当借口。
这就好比一个厨师说因为客人太多,忙不过来,所以就用没洗的菜做饭,资源紧张是管理问题,但触碰食品安全底线则是原则问题。
这一切,都需要一个明确的交代。
法律的尊严,来自于每一起案件中对公平正义的坚守,尤其是当执法者自身也成为“考生”时,这场考试的成绩,全体老百姓都睁大眼睛看着呢!
各位读者朋友,你们说,是不是这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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