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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为上海交通大学讲席教授、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王先林在新经济学家智库闭门研讨会上发言,本文是根据王先林在新经济学家智库《走出内卷》闭门研讨会上发言进行的整理,转载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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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林:唯有通过法治化的反垄断机制,才能让企业从“卷价格”转向“卷创新”
9月7日,在新经济学家智库组织召开的“走出内卷”闭门研讨会上,上海交通大学讲席教授、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王先林发表了题为《反内卷与反垄断——以竞争秩序重构破解发展困局》的主旨演讲。
王先林谈道,当前,“内卷”已成为刻画社会与经济运行困境的一个关键词。它远不止是教育焦虑或职场压力的代名词,更深刻地描述了在经济领域中普遍存在的低水平重复、过度竞争与边际效益递减的疲态发展模式。从新能源汽车的惨烈价格战,到互联网平台“烧钱换市场”的非理性补贴,内卷现象正席卷众多行业,其带来的并非创新与繁荣,而是企业利润萎缩、创新动力枯竭、劳动者权益透支与产业升级步伐受阻的严峻局面。
面对这一发展困局,王先林从竞争政策与反垄断法的视角进行审视,提供了一个破解思路。表面上,反垄断旨在防止竞争不足,而内卷则表现为竞争过度,二者似乎相互对立。然而,深入剖析即可发现,内卷与垄断呈现“看似对立,实则共生”的复杂关系,甚至形成一种“双向强化”的恶性循环。一方面,垄断力量通过排除、限制竞争,挤压中小企业的生存空间,迫使大量企业涌入有限的存量市场,从而催生并加剧了“降价抢单、压缩品质”的恶性内卷。另一方面,长期的恶性内卷又会反哺垄断:实力雄厚的企业通过“烧钱”进行“内卷式垄断”,旨在实现“赢者通吃”;而中小企业为求自保,可能形成价格同盟,从而走向《反垄断法》所规制的垄断协议。
王先林指出,内卷是竞争失序的表象,而其本质往往是市场竞争规则的失灵与公平竞争生态的失衡。破解之道,并非否定竞争本身,而是要重构健康、公平、有序的竞争秩序。在此过程中,反垄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它不仅是反内卷的前提条件,通过打破垄断壁垒为市场释放新的增量空间;其深层目标也正是为了引导竞争回归理性,让企业从“卷价格”转向“卷创新”,从“拼资本”转向“拼技术与服务”。具体而言,反垄断可以从三个层面发挥作用:一是遏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防止“赢家通吃”挤压创新空间;二是加强经营者集中审查,防止“资本驱动型垄断”扼杀潜在竞争;三是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加强反行政性垄断执法。
王先林强调,必须精准把握反内卷与反垄断的平衡,既要坚决遏制以牺牲质量与创新为代价的恶性竞争,也要警惕借“反内卷”之名行“限制竞争”之实。最终的目标应是通过法治化、常态化的竞争政策,推动中国经济从规模扩张转向质量提升,真正迈向创新驱动、协同共赢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一、垄断与内卷:看似对立,实则共生
近年来,“内卷”在经济领域被广泛使用,用来描述一种低水平重复、过度竞争、边际效益递减的发展状态。这些现象背后,本质上是一场“没有赢家的消耗战”:企业利润被压缩、创新动力被削弱、劳动者权益被透支,最终拖累产业升级的步伐。
穿透这些现象的表层,会发现一个关键问题:很多内卷的本质,是市场竞争的“规则失灵”——当垄断或隐性垄断力量扭曲了市场机制,公平竞争被压制,内卷就成了必然结果。而反垄断作为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核心工具,正成为破解内卷困局的关键抓手。
而内卷与垄断、反内卷与反垄断的关系是复杂的。
首先需要明确:恶性内卷的本质是竞争生态的失衡,而垄断正是破坏这一生态的核心变量之一。二者并非简单的因果关系,而是呈现出“双向强化”的纠缠特征。
一方面,垄断会催生并加剧内卷。当头部企业通过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中小市场主体的生存空间被严重挤压。在缺乏增量竞争赛道的情况下,大量企业被迫涌入狭窄的存量市场,陷入“降价抢单、压缩品质、利润微薄”的恶性循环。
这看似是“垄断打压竞争”,实则制造了另一种内卷:中小企业为求生存,不得不在夹缝中进行更激烈、更无序的价格战,陷入“越卷越亏、越亏越卷”的恶性循环。
另一方面,恶性内卷也可能为垄断提供温床。在长期内卷的市场中,企业为突破生存困境,可能采取两种极端策略:
一是通过“恶性价格战”淘汰对手,最终形成“赢者通吃”的垄断格局。当所有企业都陷入价格战,只有资本最雄厚的少数玩家能“熬到最后”,最终实现“赢者通吃”。这种通过“烧钱换市场”的方式形成的垄断,本质上是以短期非理性竞争换取长期市场控制,是一种“内卷式垄断”。
二是中小企业为对抗头部企业,结成非正式的价格同盟或市场分割协议,形成“垄断合谋”(垄断协议)。近年来,家装、社区团购等行业出现的“低价倾销后提价”“区域市场划分”等现象,本质上就是内卷压力下催生的垄断行为。
需要警惕的是,垄断催生的内卷往往具有“隐蔽性”:它不像传统垄断那样直接“限制产量、提高价格”,而是通过“低价倾销”“流量控制”“标准垄断”等方式,让竞争变成“谁更能熬、谁更能烧钱”的消耗战。这种内卷不仅伤害企业,更会传导至产业链上下游——供应商被迫接受更低的价格、更长的账期,劳动者面临更高的强度、更低的保障,最终形成“全链条受损”的负向循环。
由此可见,反内卷与反垄断绝非两个孤立的议题:反垄断是反内卷的“前置条件”——只有打破垄断壁垒,才能为市场释放增量空间;反内卷是反垄断的“深层目标”——通过重构良性竞争生态,避免市场陷入“内卷-垄断-更严重内卷”的螺旋式下滑。
二、反垄断助力“走出内卷”:重建公平竞争,激发创新活力
反垄断破解内卷困局的核心在于:通过反垄断恢复市场的“竞争本质”——让公平竞争成为创新的土壤,而非内耗的温床。
具体而言,反垄断可以从三个层面助力破除内卷:
第一,遏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防止“赢家通吃”挤压创新空间。
当前,一些平台企业利用算法合谋、自我优待、屏蔽封禁等手段,限制竞争对手的正常经营。这不仅损害公平,更使得中小企业无法通过差异化、创新化服务获得市场机会,被迫卷入无休止的恶性价格战。反垄断执法应精准识别并制止此类行为,为多元竞争主体留出发展空间。当垄断者不能再通过非市场手段排除对手,企业就必须回归产品、技术和服务本身的竞争,这才是推动产业升级的正向动力。
第二,加强经营者集中审查,防止“资本驱动型垄断”扼杀潜在竞争。
近年来,一些企业通过并购快速扩张,消灭潜在竞争者。例如,在社区团购、共享出行等领域,资本推动的并购潮往往以“消灭对手”为目标,而非提升效率。这种“并购式内卷”表面上减少了竞争者数量,实则削弱了市场活力。
反垄断审查应更加关注“扼杀式并购”对创新的抑制效应,为新兴企业保留成长机会,避免“少数巨头垄断-全行业模仿-最终内卷”的死循环。
第三,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加强反行政性垄断执法。
内卷不仅来自市场,也来自政策扭曲。“内卷”往往伴随着区域封锁和市场分割。一些地方政府为追求短期GDP或税收,通过补贴、准入限制等方式扶持本地企业,导致“政策性内卷”。可以说,一些地方不当的财政奖补、互挖墙脚、以邻为壑等的做法加剧了企业之间内卷。公平竞争审查和反行政性垄断执法是针对地方保护主义的利器。通过破除地方壁垒,促进要素自由流动,才能实现产业的合理布局和梯度发展,避免“一哄而上、一地鸡毛”的重复建设。
反垄断应与公平竞争审查协同,清理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各类隐性壁垒。为此,就要强化公平竞争审查的刚硬约束,并与反行政性垄断执法进行有效衔接。
三、反垄断的“度”:既要遏制恶性内卷,也要避免反内卷成为反竞争的借口
内卷的本质不是竞争本身,而是非理性竞争对竞争规则的扭曲;反内卷的关键不是限制竞争,而是让竞争回归公平与创新。
反垄断作为维护市场秩序的基石工具,正是通过打破垄断对竞争的压制,为所有企业提供“靠本事吃饭”的机会——当大企业不能靠“躺赢”垄断市场,当小企业不必因“不公平规则”被迫出局,当创新者能够获得合理的回报,内卷自然就会失去生存的土壤。因此,真正的反内卷不是限制竞争,而是提升竞争的质量。反垄断执法应坚持法治化、常态化、可预期的原则,避免运动式执法或选择性执法。
在反对内卷(“恶性竞争”),同时要保护“正常竞争”。
其实,反垄断与反内卷的目标高度一致:都是为了让市场更有效率,让企业更有活力,让创新更有动力。反内卷的直接目标是缓解市场内耗,但过度干预可能抑制正常竞争;反垄断的核心是维护竞争秩序,但必须为创新留足空间。当前,我们需要警惕两种倾向:
一是将“反内卷”简单等同于“反竞争”,以反内卷之名行保护落后之实。有些企业或行业,以“防止内卷”为名,呼吁政府干预价格、限制产能、协调市场份额,这实际上是在寻求“合法化垄断”,背离了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部分企业将“正常竞争”曲解为“内卷”,以“反内卷”为由寻求政策保护,实则规避反垄断监管。
二是将反垄断简单化、一刀切,阻碍效率提升和技术创新。例如,大型平台在降低交易成本、提升资源配置效率方面具有天然优势,我们反对的是滥用支配地位的行为,而非这种地位本身;再如,低价本身是竞争的正常手段,我们反对的是以排挤对手为目的的掠夺性定价,而非普惠消费者的价格竞争。因此,反垄断执法必须坚持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以效率为导向,避免“一刀切”或运动式执法,防止从“内卷”滑向“僵化”。
这就要求我们在监管中把握“度”:既要遏制“以牺牲质量、创新为代价的恶性内卷”,也要避免“为反内卷而限制正常竞争”。
王先林最后总结道,内卷只是表象,竞争失序才是本质。走出内卷,不是要回到低效的平均主义,而是要迈向以创新、质量、服务为核心的高质量竞争;破解内卷困局,不是要否定竞争,而是要重构“创新驱动、公平有序、协同共赢”的竞争生态;反垄断更不是要“打压大企业”,而是要让大企业“在合规中引领创新”,让中小企业“在公平中实现成长”。
“反垄断不是万能药,但它是构建健康市场生态的基石。”他表示,唯有通过法治化的反垄断机制,才能让企业从“卷价格”转向“卷创新”,从“拼资本”转向“拼服务”,从“零和博弈”走向“正和共生”。由此,才能推动中国经济从“规模扩张”转向“质量提升”,真正实现产业升级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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