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祯十四年正月,洛阳城破,一个300斤的胖子躲在寺庙里瑟瑟发抖。
他是大明福王,坐拥的财富超过皇宫,此刻,他只想活命。
城外,饿死的百姓尸体还没人收,这个矛盾,撕裂了大明最后的脸面。
30万两的婚礼
1601年,万历皇帝终于妥协了,他用了十五年,和整个朝廷对抗,就为了一件事,让第三子朱常洵当太子,结果还是输了,长子朱常洛成为太子,朱常洵只能当福王。
但万历不甘心,他给了朱常洵一场史无前例的婚礼。
账单很清楚:30万两白银,这个数字什么概念?万历自己结婚,7万两,潞王结婚,8万两,太子朱常洛结婚,10万两,朱常洵的婚礼,是太子的三倍。
户部急了,钱不够,万历一句话:"从通州粮厅拨2.4万两,不够再从宫中借5万两。"
没人敢说不,婚礼办完,该建王府了,选址洛阳,图纸一改再改,规模一扩再扩,最终花费:28万两,这是普通藩王的十倍,朝臣上书反对。
万历不看,从1601年到1614年,朱常洵在京城待了13年。
祖制规定,藩王成年就该离京,但万历舍不得,每次催促,他就找借口拖延,首辅叶向高上疏力争,万历答应次年春天就藩。
到了时间,又不提了。
1614年2月17日,朱常洵终于离开北京,护送的船只超过1200艘,路过的州县,百姓看着这支队伍,眼神复杂,5月15日,他到了洛阳。
真正的掠夺,才刚开始,朱常洵要田。
万历最初答应给4万顷,朝臣炸了锅,经过讨价还价,最终确定:1.9万顷良田,这是什么概念?明朝一顷等于100亩,1.9万顷就是190万亩。
还不够,他要盐,盐在明朝是国家专营。
普通人私贩盐,要杀头,但朱常洵可以,他拿到大量盐引,在河南开店铺,强行用淮盐替代河东盐,每年进账,无法计算,还不够,他要税。
江都到太平,沿江各州县的杂税,归他。
四川的盐井、茶税,也归他,连张居正被抄的家产,他都要了一份,洛阳城里,福王府差官四处丈量土地,租金标准自己定,直接提到50%。
有官员受不了,上奏万历。
万历的批复:"早上递的奏折,下午就批。"内容只有一个意思,照办,万历30年不上朝,大臣的奏折可以压几个月不看。
唯独福王府的要求,从不耽搁。
崇祯年间,过境的军队经过洛阳,士兵们愤怒地说:"洛阳比皇宫还富。皇上让我们空着肚子打仗,却让福王吃得脑满肠肥。"这不是夸张。
史书记载:"民间藉藉,谓先帝耗天下以肥王,洛阳富于大内。"
普通话翻译就是:老百姓都在传,先皇把国库掏空养肥了福王,洛阳的财富超过了紫禁城。
300斤的冷血
1620年,万历去世,天启皇帝上台,崇祯继位,两任皇帝对这位长辈都很客气,朱常洵继续他的奢华生活,《明史》四个字描述他的日常:"日闭阁饮醇酒。"
喝酒,玩女人,听戏,天天如此。
他不管政事,不见官员,不理外界,唯一的爱好,就是吃,他把自己吃到了300多斤,在现代,300斤的胖子不算稀奇。
但在明朝末年,在一个饥荒遍地的时代,这个体重本身就是罪证。
崇祯十三年,河南大旱,紧接着,蝗灾,庄稼颗粒无收,洛阳街头,饿死的人随处可见,有人开始吃人,南京兵部尚书吕维祺回乡养老,看不下去了。
他找到朱常洵,说得很直白:"王爷,就算为了自己,也该开仓放粮。民心散了,城就守不住。"
朱常洵不听,吕维祺再劝,朱常洵还是不听,他不仅不开仓,还哄抬粮价,灾年发国难财,这是他的生意经,百姓饿死,与他无关。
他继续喝酒,继续吃肉,体重继续增加。
这时候,李自成的农民军已经逼近了,1641年正月,李自成大军围城,洛阳守将王绍禹本该拼死抵抗,但他打开了北城门,他选择了投降。
为什么?因为军饷被拖欠了太久。
福王府里堆满金银,军营里却连饭都吃不饱,这笔账,每个士兵心里都算得清楚,正月十九日,外城破,正月二十日,府城破,朱常洵慌了。
他命人用绳子从城墙上把他吊下去。
这是古代逃跑的常用手段,但有个前提:你不能太重,300斤,绳子能不能承受这个重量,他心里应该有数,结果可想而知,他没能逃远。
儿子朱由崧扶着母亲跑了,把父亲丢在了城里。
朱常洵躲进城东的迎恩寺,这是他最后的避难所,第二天,农民军找到了他,《洛阳县志》记载他当时的样子:"悚怖颤栗,苦苦向农民军乞求饶命。"
没有骨气,没有尊严,一个被宠爱了55年的王爷,此刻只想活命。
李自成看着这个胖子,眼神很复杂,然后下令杀了他。
"福禄酒"的真相
关于朱常洵的死法,史书有多种记载,《明史》说:"自成兵汋王血,杂鹿醢尝之,名'福禄酒'。"意思是,李自成把他的血和鹿肉混在一起,让部下喝了。
《流寇志》更详细:"贼置酒大会,脔王为俎,杂鹿肉食之。"
把他切成肉块,和鹿肉一起下酒,但朱常洵的墓志铭又说:"王独挺身抗节,指贼大骂,慷慨激烈。"说他宁死不屈,大骂李自成。
哪个是真的?墓志铭是他儿子朱由崧写的。
儿子给父亲写悼词,能写他跪地求饶吗?而《明史》是清朝人修的,清朝需要抹黑李自成,来证明自己入主中原的正当性。
最可信的反而是《洛阳县志》,地方志向来实录,没必要美化谁。
真相可能是这样:朱常洵被俘后跪地求饶,李自成让人割下他身上的肉,和鹿肉混在一起,在他面前吃掉,然后杀了他,尸体还在,后来被人收殓下葬。
所谓"福禄酒会",是一场羞辱,而不是真的把他煮了吃了。
但这个故事流传太广,因为它符合人们对复仇的想象,朱常洵死后,李自成命人搬运福王府的财物,史书记载:"数千士兵人拉车载,数日不绝。"
这些钱财成为农民军接下来几年的军费来源。
一个藩王,养活了一支军队,这个事实本身,就是最大的讽刺,崇祯听到福王被杀的消息,"长叹泣下",他下令辍朝三日,厚葬朱常洵。
1643年正月初八,朱常洵葬于邙山。
1644年,崇祯在煤山上吊,同年,朱常洵的儿子朱由崧在南京被拥立为皇帝,史称弘光帝,他追封父亲为皇帝,谥号一大串,但这些虚名有什么用?
1924年,朱常洵的墓被盗,盗墓贼挖出了墓志铭。
上面写满了美化的词句,但数字不会说谎,30万两的婚礼,28万两的王府,1.9万顷的良田,还有那些说不清的盐税、杂税、铺面收入。
这些钱,本该用来养兵,用来赈灾,用来维持一个王朝的运转,但它们都进了一个人的口袋。
一个制度的崩塌
朱常洵不是个案,明朝开国时,朱元璋定下规矩:所有朱姓子孙,无论能力,无论人数,都能领取俸禄,最开始,宗室不多,国库还撑得住。
但到了明朝中后期,宗室人口暴增。
万历年间,宗室人数超过20万,这20万人,都不用工作,都要国家养,更要命的是,他们占据的土地不纳税,福王1.9万顷,其他藩王也各有封地。
这些土地加起来,占全国耕地的多少?没人算过。
国家的税基被蚕食,财政收入锐减,与此同时,边防需要钱,赈灾需要钱,官员俸禄需要钱,钱从哪来?只能加税,加税加到百姓身上,百姓活不下去了,就造反。
这就是明朝的死循环。
朱常洵只是这个循环中最肥的那个蛀虫,但他不是唯一的蛀虫,整个宗室制度,从设计之初就埋下了隐患,朱元璋想让子孙后代永享富贵。
却没想到这些子孙会像蝗虫一样,把国家吃空。
当一个制度只讲恩惠不讲责任,只讲索取不讲付出,崩塌只是时间问题,1641年3月2日,朱常洵死于乱军之中,他的墓志铭上写着"刚肠浩气"。
但洛阳的百姓记住的,是他300斤的体重。
是他紧闭的粮仓,是他面对饥民时的冷漠,那些曾经支持藩王们的大臣,那些曾经维护宗室特权的官员,最终也没有好下场。
崩塌的巨厦下,没有人能独善其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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