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尔泰曾说:“我不同意你的说法,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将此名言延伸至个人选择,便是“我可以不欣赏你的穿着,但必须誓死捍卫你穿衣的自由”。
将犯罪的原罪归咎于受害者的穿着,无异于为施暴者开脱,让整个社会的道德评判天平严重失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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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女生穿得太性感就是诱导犯罪。
但女生却觉得,穿衣打扮是自己的权利,难道银行有钱,你就能去抢吗?
在越南的一个公寓内,发生了一起让女生很无语的事情,她们不理解,性感是原罪吗?
女生穿着一件黑色的吊带,拿着手机,准备上楼。
此时,一楼还有个陌生的男生,看到女子后,就起了歹心。
看着女子进入电梯,陌生男子立马整理了口罩和头盔,还把手机放进口袋,准备对女生动手。
接着,他也跟着女子进了电梯,但一只脚却挡住了电梯门。
女子以为他也要上楼,还热心问他去几楼。不料,陌生男子,突然出手。
他一只手用力捂住女子的嘴巴,然后开始占女子的便宜,非常的粗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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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逞之后,男子还顺手抢走的女子的手机和包包,然后仓皇逃走。
女子在电梯里,被吓得不知所措,她没有想到,在有监控的地方,还被揩油和抢东西。
大家好奇的是,发生这种事情,到底是越南社会环境不安全,还是说女子打扮太性感,让男子突然起了歹意。
毕竟,貌似男子本身就在一楼,并不是跟踪女子进来的。
那问题来了,女孩子出门在外要保护好自己,是不是不应该穿太性感的衣服出门?
尤其是夏天,女生免不了穿吊带,短裙和短裤,这些穿搭,在国内也很常见。难道不能为了安全,大家都穿牛仔裤吧。
个人觉得,还是社会治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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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的根源是施暴者,而非穿着;自由的前提是安全,而非自我禁锢。
对女生来说,她的穿着是其个人权利与审美的表达,绝非暴力的邀请函。
犯罪者的恶行,100%源于其自身的卑劣与犯罪意图,与受害者穿什么毫无关系。
要求女性为安全而隐藏自我,是本末倒置的懦弱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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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感原罪论”是最危险的帮凶。
它转移了批判的焦点,稀释了犯罪者的罪责,并为下一次暴行提供了荒谬的借口。
个文明的社会,应不遗余力地惩治犯罪、营造安全环境,而非教导女性如何“自我阉割”以求自保。
我们应致力于创造一个无论女性穿什么都能安全出行的世界,还是去打造一个要求所有女性都必须裹紧自己才能免于伤害的囚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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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丁·路德·金所言:“任何地方的不公正,都会威胁到所有地方的公正。”
今天你默许一个女性因穿着被指责,明天就可能会有更多自由被以“安全”之名剥夺。
捍卫她穿吊带的权利,就是捍卫我们每一个人选择自己生活方式而不受侵犯的基本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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