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2022年3月至2024年4月期间,被告人王某1、罗某2夫妻伙同崔某3等人,在鹤壁市淇滨区、钜桥镇等多处宾馆、民宿及居民住宅内,持续进行聚众淫乱活动。其中,王某1、罗某2夫妻参与组织四起,崔某3参与四起。2024年6月至7月,三名被告人分别经电话通知主动到案或被公安机关抓获。
![]()
【法律依据】本案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关于聚众淫乱罪的规定:"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三名被告人在两年内参与聚众淫乱活动达四次,已构成"多次参加"的立案追诉标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
【犯罪构成】聚众淫乱罪侵害的是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性道德观念。本案中,三名被告人均年满16周岁,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在主观上明知是聚众淫乱活动而主动参与,客观上实施了多次参与三人以上淫乱活动的行为。虽然活动均在私密场所进行,但持续性的群体淫乱行为已对社会风气造成不良影响,破坏了社会正常管理秩序。
![]()
【警示意义】本案中,王某1与罗某2作为夫妻共同参与犯罪,不仅违背婚姻忠诚义务,更触犯法律底线,反映出部分群体道德观念的严重偏差。三名被告人虽均被判处缓刑,但犯罪记录将伴随终生,对个人前途、家庭声誉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害。此案警示公众,任何形式的群体淫乱活动,不论参与人员关系如何、活动场所是否私密,只要达到法律规定的追诉标准,都将承担刑事责任。培育健康的娱乐方式,恪守社会公德,才是维护个人尊严、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的根本之道。
![]()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