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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597,证券简称:东北制药)于2025年11月6日发布诉讼进展公告,披露公司及子公司东药乌海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海化工”)与乌海市海南区双清农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乌海双清”)的合同纠纷案一审判决结果。法院判令东北制药向乌海双清支付1645万元违约损失,驳回其他诉讼请求。公司表示将依法提起上诉,该事项对本期及期后利润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据公告披露,本案源于2016年北京华德停车场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第三人涉及的合同纠纷。乌海双清此前提出两项诉讼请求:一是要求东北制药与乌海化工共同赔偿经济损失3270万元;二是赔偿违约利息损失2514.52万元(截至实际付清日)。经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仅支持部分诉求,具体如下:
项目 原告乌海双清诉求金额(元) 法院判决金额(元) 经济损失赔偿 32,700,000 16,450,000 违约利息损失 25,145,180.14 0 案件受理费 331,026(由被告承担) 120,500(东北制药承担)
法院同时明确,若东北制药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义务,需依照《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总计33.10万元,由原告负担21.05万元,东北制药负担12.05万元。
东北制药在公告中强调,本次判决处于一审阶段,公司将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由于上诉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暂无法确定。公司表示将持续关注事项进展,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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