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至亲之间的官司,让双方在法庭上情绪失控,儿媳泪流满面:“如果早知道是这样,我不会嫁给他!”
![]()
在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的法庭上,一对年迈的父母与自己的儿子、儿媳和年幼的孙女对簿公堂。
老两口坚决要求儿子一家搬离自己名下的房产,儿子和儿媳感到震惊、委屈和愤怒。
![]()
这场家庭纠纷的种子,在2015年就已埋下。
当时顾先生与同事王女士相恋并决定结婚,房子成了谈婚论嫁时绕不开的话题。
顾先生曾向父母提议,卖掉家里的老房子,置换一套条件更好的婚房,但这个想法遭到了父母的拒绝。
“我父母就是不同意,说彭浦的房子不是在嘛,你们去住就好了,以后结婚你也可以住。”顾先生回忆道。
![]()
于是顾先生给王女士带回来了他父母的承诺:家里的这套老房子,可以给他们作为婚房长期居住。
王女士对婚礼的筹备心存不满:“那个时候首饰都没有买。”
“筹备婚礼时男方父母不停地强调,亲戚都嫌他们家穷,所以婚礼酒席一定要菜好,必须要菜好。”她反问道,“菜好他们出钱了吗?没有。”
![]()
尽管有着这些不满,婚后的生活也还算过得去,但女儿的出生让这个家庭的矛盾彻底激化。
女儿早产住进了ICU,高昂的医疗费让小夫妻倍感压力。
“进ICU第一天就花了2万多,父母两个也不管不问,小朋友住了44天ICU,一共花了大概十几万。”顾先生回忆道。
在他看来,父母在他们最需要帮助和安慰的时候,表现得非常冷漠。
![]()
“那个时候我又要上班,就我老婆一个人带小孩,我早上给她弄了早饭出去,基本上要等我晚上回来,我老婆才能吃上饭,能上个厕所,两个老人一句话都没有的,所以矛盾可能就这样结下了。”
老人的叙述中事情却呈现出完全不同的版本,老太太声称每天很早乘公交车,到他们住的地方照顾儿媳的月子,整整一个月,天天如此。
另外孩子早产住在医院时,老人还让儿子把儿媳的母乳冰冻起来,乘地铁,辗转很远的距离,将这些母乳送到了医院里面,坚持了十几二十天。
![]()
过去几年小夫妻通过变卖王女士的婚前房产,在上海市中心置换了一套商品房,还在郊区申购了一套经济适用房。
而这套经适房的首付款,是老夫妻帮忙凑钱支付的。
“首付全部是他们出资的,其中有一部分钱,还是老人向他们的姐姐和姐夫借了一些钱。”老两口的诉讼代理人许乐律师表示。
![]()
老两口搬去和女儿共同生活后,发现自己和女儿在作息习惯、饮食习惯、消费理念等各方面存在差异,因此想搬回自己自有的房屋居住。
在老人看来,儿子儿媳名下已有两套房产,自己想搬回原有的房子居住,是合情合理的要求。
但对小夫妻来说,中心城区的商品房面积非常小,不适宜居住;郊区的那套房屋地理位置非常偏远,交通很不方便。
而且孩子刚上幼儿园,老人这时候不该来添乱。
![]()
当老人提出要搬回自己的房子时,所有的积怨一同爆发,两代人对簿公堂。
在庭审过程中,顾先生和王女士数次情绪激动。
王女士感到自己彻头彻尾地被骗了:“如果男方没有承诺这个房子一直给我们住,我嫁他干嘛?哪怕是个农村的也得借钱盖房子吧?谁家没有房子?难道我去住鸡舍吗?”
她悲伤地说:“没有能力我可以不嫁,你不要来骗我,为什么要来骗我呢?”
![]()
通过前期的沟通,法官认为小夫妻并非不讲道理,他们只是在情感上难以接受父母的反悔。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房屋登记在老夫妻名下,因此从法律上讲,他们是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
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原告老夫妻放弃了要求儿子儿媳支付房屋占用费的诉讼请求,而被告顾先生和王女士也承诺,在三个月内搬离案涉房屋。
![]()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吴瑛表示:“法律可以强制交付房屋钥匙,但是却无法强制交付双方之间的亲情。”
法院给予了被告三个月的宽限期,两夫妻按期提前搬离了。
生活回归了正常轨道,但亲情留下的裂痕,却需要更长时间来愈合。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