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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黄金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明确自2025年1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对在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的标准黄金实施一系列增值税政策调整。该项新政会不会对黄金市场的消费带来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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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探访周大福华采天地门店看到,今日金价显示1265元/克。柜姐推荐了“故宫联名款”,一个手串配3件金饰品,总计7.83克,售价20960元。记者测算了一下,相当于每克2676.88元,柜姐说,这是故宫联名款,不按克计,而是按件计。
当记者询问,国家黄金税收新政自11月1日后实施,这个价格是否包含13%的增值税?柜姐回复:“相关通知店里还没有收到”。
在国金中心老铺黄金门店,店员向记者推介一款蝴蝶吊坠,据称采用非遗技艺,售价20110元。表示“按件计价,工艺复杂度、镶钻数量都会影响定价,不会另收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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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及近期黄金税收新政,店员透露:“13%的消费税已包含在售价中,新政实施后成本确实有所上升,但店铺商品不会因此涨价。”该店员认为,老铺黄金每年确定定价策略,不会随意变更。而一些以克重计价的商家,影响或许大一些。据记者观察,黄金税收新政消息传出,但金饰消费并未受到明显影响。
“最近来店里的客人都在问这个税费的事。”在朝天宫一家打金铺,一位打金师傅告诉记者,“我们店上周还没加价,但今天开始要在当日金价基础上每克加收70元税费。”
与零售市场形成对比的是,黄金回收市场表现稳定,多家回收 商报价集中在900元/克左右,保持着较为稳定的价差。
另一家打金店的陈老板向记者解释:“我们店主要是以旧换新,暂时还没有加税费。不过如果上游持续加压,未来是否调价也很难说。”陈老板表示,税费新政预示着黄金饰品可能受成本压力,或有价格上调。从近两天店里顾客增多的情况可见,对于消费者而言,选择旧金改造或将成高性价比的选择。
记者注意到,与上周相比,周大福、老凤祥(600612)、周六福、周大生(002867)、周生生等知名黄金品牌均已上调金价,目前克均价都在1260元以上。受访几位顾客表示:金价波动已经习以为常,至于是否受了新规影响,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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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新规首次将黄金交易按用途划分为“投资性”与“非投资性”两类,所谓投资性用途,包括直接销售,以及加工生产含金量99.5%及以上的金条、金块、金锭、金片或者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的法定金质货币;而非投资性用途,主要指黄金首饰加工、工业用金等。
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荣雷律师解释,通过交易所购入金条用于投资的,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并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但当这些金条再次销售时,不仅需全额缴纳增值税,且只能向购买方开具普通发票。“这种‘进项可抵、销项无专票’的设计,会在一定程度上抑制黄金的二次流通。”而对于非投资性用途,荣律师指出,其进项抵扣相当于“打了折扣”——一般纳税人通常可按13%税率抵扣,但此处仅能按6%的扣除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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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落地后,普通消费者最关心的问题莫过于个人手中的黄金饰品交易是否会受到影响,以及黄金首饰的零售价格将如何变化。
新政下,金饰等非投资性黄金加工销售环节进项税抵扣规则调整,商家进项税成本增加约7%,已传导至终端价格,多数品牌金饰每克溢价较此前提高,普通消费者购置金饰需承担更高费用。不过政策未新增消费税,刚需消费影响相对可控,仅需承受流通环节成本转嫁。
针对消费者对于“个人买卖黄金饰品是否要缴税"的疑虑,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王帅锋律师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时指出:根据《公告》内容及现行税收法规,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包括黄金首饰)属于免征增值税范畴。
王帅锋进一步告诉本报记者,普通人转让自用、佩戴过的黄金首饰等,原则上无需缴纳增值税。但需注意"经营行为边界”:若个人颛繁、大规模销售黄金饰品,可能被税务部门认定为"经营性销售”,需按小规模纳税人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这需具体结合交易频率、金额、是否有固定经营场所等因素综合判断。”
内容来源:扬子晚报网、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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