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烟台居民医保有门诊报销的政策吗?比方说在烟台山医院买药报销吗?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复:居民普通门诊报销只能到已签约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就诊,无起付标准,报销比例65%,自2026年1月1日起,一档缴费的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200元提高至230元,二档缴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50元。未成年居民均享受二档缴费对应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烟台山医院不属于基层医疗机构,居民普通门诊无法进行报销。
咨询:烟台居民医保普通门诊没有签约定点医疗机构,应该如何签约定点医疗机构?
答复:(1)个人线上办理。通过“烟台市医疗保障局”个人网上办事大厅、“烟台医保”微信小程序中的“居民普通门诊签约备案”和“居民普通门诊签约变更”功能,线上办理签约备案或变更签约定点。
(2)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各区市经办机构通过山东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普通门诊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登记管理”为参保居民办理签约、变更、撤销普通门诊定点。
(3)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定点医疗机构通过基层医保服务平台“普通门诊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登记管理”为参保居民办理签约、变更、撤销普通门诊定点。
咨询:烟台市居民保险对于未成年人意外伤害门诊报销政策是什么?
答复:未成年居民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符合政策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超过60元以上的部分由基金按90%比例支付,自2026年1月1日起,未成年人意外伤害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3500元。
咨询:烟台市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待遇标准是多少?
答复:甲类门诊慢特病除国家和省规定的病种外,居民医保甲类门诊慢特病患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年度起付标准为300元,一档、二档缴费的报销比例分别为40%、60%,一档缴费的不能超过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二档缴费的与住院费用合并计算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血液透析在包干结算医疗机构个人负担金额,居民一档每次为160元,居民二档为84元;在定额结算医疗机构个人负担金额,居民一档每次为199.5元,居民二档为107.3元。
乙类门诊慢特病实行起付标准和限额管理。除国家和省规定的病种外,乙类门诊慢特病年度起付标准为300元。乙类门诊慢特病患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部分,一档、二档缴费的报销比例分别为35%、50%,一个医疗年度内不能超过该门诊慢特病病种最高支付限额。
其他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情况如下:糖尿病居民一档缴费的,其支付比例为50%;严重精神障碍不设起付标准,居民一档和二档缴费的支付比例均为70%;慢性乙(丙)型病毒性肝炎、肺结核、肺外其他部位结核、肝硬化居民一档和二档缴费的,其支付比例均为60%;血友病,居民一档、二档缴费的支付比例分别为50%、65%。
同时享受甲类和乙类门诊慢特病待遇的,一个医疗年度内只负担一个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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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支持单位:山东助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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