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由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黄金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正式实施。
虽然黄金税新政的内容很多,但核心其实只有一个:
首次明确将黄金区分为“投资性”和“非投资性”两种用途,并据此实施差异化税收管理。
也就是说,以后的黄金交易税收不再一刀切。
而是会根据不同的用途和交易渠道,适用不同的增值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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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众舆论环境中,此次黄金税新政似乎是凭空出台。
实则不然,黄金税新政是在原有黄金税收优惠政策基础上的优化和完善。
跟以往相比,新政有四大关键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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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投资与非投资用途的明确划分。
投资性用途包括直接销售,以及加工生产含金量99.5%及以上的金条、金块、金锭、金片或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的法定金质货币。
非投资性用途则是指投资性用途以外的情形,典型如黄金首饰加工、工业用金等
其次是实物交割环节的区别征税。
会员单位购入标准黄金用于投资性用途的,交易所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并向买入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购入用于非投资性用途的,交易所免征增值税,并向买入方开具普通发票。
购入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可按普通发票上金额的6%计算进项税额。
第三是用途转换机制的设立。
新政增设了用途转换机制,允许会员单位在交割后6个月内申请一次用途变更。
这一机制考虑了市场实际情况,为市场主体提供了调整空间。
但超过6个月期限的,交易所不得为其重新开具发票。
最后是明确了违规处罚的措施。
对未按规定申报、利用黄金税收政策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违法行为,将暂停其税收优惠资格。
02
那么,黄金税新政对普通人来说又会有什么影响呢?
首当其冲的当然是黄金饰品价格的短期波动。
事实上,就在新政实施后的首个周一,国内品牌金饰价格已大幅上调。
老庙黄金足金饰品报价1256元/克,较前一日1193元/克上调63元/克;周生生、周大福等品牌也纷纷上调价格,涨幅在60元/克左右。
这主要是因为金店等商家从交易所采购用于制作首饰的黄金,取得的进项抵扣率从原来的13%降至6%。
税收成本增加,部分企业可能将这一成本传导给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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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对个人手中持有的黄金饰品,新政几乎没有影响。
根据现行税收法规,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包括黄金首饰)属于免征增值税范畴。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个人频繁、大规模销售黄金饰品,可能被税务部门认定为“经营性销售”,需按小规模纳税人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此外,对个人投资性的购金行为,新政可能会对购买渠道产生影响。
根据新政,在购买投资型金条时,通过交易所渠道购买的标准化金条享受免税优惠,成本优势突出。
03
可以看出,新政最大的亮点之一,就是通过明显的税收差异,有意引导黄金交易向上海黄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集中。
场内交易享受免税优惠,而场外交易则需按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3%。
这种设计旨在推动黄金交易向规范化、集中化方向发展,提升市场透明度和监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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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通过限制投资性黄金的发票开具,来抑制流通环节的投机空间,也是新政的目的之一。
买入投资性黄金的会员单位,在再次销售时只能向购买方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这相当于阻断了投资性黄金交易的增值税抵扣链条,提高了投机性交易的成本。
而对中小黄金商家而言,新政带来的挑战更为直接。
部分缺乏渠道和资金优势的小商家可能退出投资金条市场,转向深耕消费型金饰、个性化定制等差异化领域。
中长期来看,有实力的商家会主动对接交易所资源,或与大型机构合作;而传统金店则需强化设计、工艺、服务等非价格竞争要素。
至于有的观点认为黄金税新政的出台会打压持续了一年多的黄金涨价潮,其实是站不住脚的。
这一轮黄金涨价潮的根本原因,在于特朗普上台后一系列政策引发的国际资金避险情绪。
在这种避险情绪中,美元不再是一个稳妥的投资物。
全球秩序正在酝酿一个新的格局,在这种新格局没有完全成型之前,黄金涨价潮就不可能停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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