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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的王波与汉中市汉台区渔之棠鱼府餐饮店、杜辉劳动争议一案,因被执行人杜辉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隐匿财产、逃避执行,申请执行人付永清向本院提出对被执行人悬赏执行申请。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五)项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杜辉,男,汉族,1986年9月18日出生,现住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民主街149号2号单身楼403室,公民身份号码:61230119860918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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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标的:25275元。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举报杜辉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财产线索),在本院实际控制并有效执行后,申请执行人承诺支付举报人实际执行到位金额5%的奖励。本院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916-2104560
举报邮件地址:汉中市汉台区南一环路东段汉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205办公室
邮编:723000
本院受理的付永清与汪小友、余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余频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隐匿财产、逃避执行,申请执行人付永清向本院提出对被执行人悬赏执行申请。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五)项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余频,女,1964年12月10日出生,汉族,高中文化,住汉中市汉台区三里村巷111号,公民身份号码:61230119641210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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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标的:54878.67元。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举报余频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财产线索),在本院实际控制并有效执行后,申请执行人承诺支付举报人实际执行到位金额5%的奖励。本院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916-2104560
举报邮件地址:汉中市汉台区南一环路东段汉台区人民法院205办公室
邮编:72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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