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区的郑某先后购买了悦隽风华小区的房子和车位。今年上半年,她搬入新房居住,驾车进小区却遭到小区保安阻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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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明明买了车位,开车回家却像在‘闯关’……”近日,家住新华区悦隽风华小区的郑某向记者讲述了自己遇到的闹心事。
原来,郑某开车返回新居,却被小区保安以未交车位管理费为由挡在外面。双方为此发生纠纷,至今没能解决。
搬入新居
录入汽车牌照被拒
2019年,郑某和家人看中了市区悦隽风华小区的一套房子。经过商量,她将房子买了下来。2022年3月,她为停车方便,又花了9万元在小区里买了一个车位。在购买合同上,双方约定车位交付前所产生的费用由开发商承担。
今年5月,郑某正式搬入新房后,前往物业公司办理车位启用手续,却被告知不补齐车位管理费不能将车牌录入小区的门禁系统。对于物业公司的要求,郑某并不认可。她认为,她购买车位后,开发商一直没有向她交付车位。她没有享受过相关服务,不应该交车位管理费。
当日,双方协商不欢而散。物业公司坚持没有将郑某的车牌录入小区门禁系统。
保安拦车
多方调解均无果
今年10月1日,郑某驾车返回小区,被小区保安以“车牌未录入”为由拦住。她和保安反复理论,对方始终不让她开车进入。无奈之下,她选择报警。
民警到场后,联系了物业公司管理人员。此时,对方仍以“车牌未录入”为由,坚持禁止郑某名下车辆进入小区。
此后,郑某为此又与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沟通。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仍坚持要求郑某结清3年的车位管理费。
随后,郑某又向新华区北环中路社区求助,希望社区工作人员能通过调解帮她解决问题。没想到,社区工作人员与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沟通,依旧没能解决这个问题。
“不交车位管理费,物业公司可以起诉我,却不能阻止我开车进小区。”近日,郑某联系记者,讲述了这件事。郑某表示,她是车位的合法所有人,物业公司只是管理人。针对车位管理费的分歧,不应成为物业公司阻拦她驾车进入小区的理由。她认为物业公司的行为,侵害了她的合法权益。
物业经理:车辆未录入,门禁不识别
记者随后前往悦隽风华小区物业公司了解情况。
说起郑某有车位不能进小区的情况后,物业公司经理张某表示,从车位交付的次月起,物业公司开始安排相关工作人员,为车主提供车库的卫生、照明等各种服务,并收取相应的车位管理费。因为郑某没交车位管理费,小区的门禁系统中没有录入过郑某的车牌信息,所以郑某开车进小区时,门禁系统识别不到相关车辆信息,导致不能自动抬杆。
张某称,因为郑某一直主张她没有接收车位,物业公司据此可以视为郑某没有车位,所以保安应该阻止她开车进入小区。
律师说法:“物业”行为于法无据
近日,记者采访了河北三和时代(沧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冯金平。冯金平表示,如果物业公司以业主未交管理费为由,拒绝业主车辆进入小区,就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
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郑某已购买车位,依法享有车位所有权与使用权。小区道路等公共区域属业主共有,业主享有法定通行权,此物权优先于物业公司主张的管理费债权。据此,物业公司不得采取限制通行等方式催交费用。
物业公司提出的“未收车位视同无车位”的主张,也违背物权法定原则。业主一方应及时固定证据,如留存车位购买协议、物业沟通记录、拦车视频及报警回执等,明确车位权属与物业侵权事实,向住建部门进行投诉或者向法院提起排除妨害诉讼,请求判令物业录入车牌、保障通行。
物业公司可以采取协商或诉讼的方式,向业主追讨车位管理费,无权以限制通行向业主施压。
来源:沧州晚报、说说沧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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