秸秆焚烧并非“小事”
而是触碰法律红线的违法行为
近日
王滩镇依法严厉查处8起秸秆焚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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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镇执法队依法对马头营镇树行子村陈某某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属地为张庄子村)罚款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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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镇执法队依法对南苑庄村烧锅庄王某某露天焚烧秸秆行为罚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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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镇执法队依法对菜园村牛样子王某某露天焚烧秸秆行为罚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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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四:镇执法队依法对北聂庄村谭某某露天焚烧秸秆行为罚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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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五:镇执法队依法对赵滩村高某某露天焚烧秸秆行为罚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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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六:镇执法队依法对尹庄村陈某露天焚烧秸秆行为罚款1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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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七:镇执法队依法对齐各庄村孙某某露天焚烧秸秆行为罚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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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八:镇执法队依法对周坨村八亩湾李某某露天焚烧秸秆行为罚款500元
禁烧秸秆,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那么
秸秆焚烧有什么危害
污染大气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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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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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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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发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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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土壤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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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违法焚烧农作物秸秆
法律法规也做了各种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对违法焚烧农作物秸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的罚款。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①故意焚烧他人农作物秸秆,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的规定,以“故意损毁财物”处5日以上10 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②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对不听劝阻, 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有上述行为之一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50条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③对在秸秆禁烧工作中,不服从管理,殴打、故意伤害、公然侮辱镇、村干部的,分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43条 的规定,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①对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引起火灾,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5条规定,以放火罪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②对在秸秆禁烧工作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7条的规定,以妨害公务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注: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条款。】
来源:和美王滩、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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