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吴忠市应急管理局对成远矿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203073805993H)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文号:﹝吴﹞应急罚﹝2025﹞KS-1号),针对该单位存在的多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合并处以人民币贰万元整的罚款。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成远矿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多项违法行为。主要违法事实包括:
安全检查记录矛盾:该矿于2025年6月19日及6月29日组织的截、排水系统雨后专项安全检查中,同一检查项“截、排水设施周边是否存在滑坡、塌方情况”的结论分别为“不合格”和“合格”,但两次检查的“检查意见及建议”栏均标注为“正常”,存在明显逻辑矛盾。
未组织专项应急演练:矿汛期前未按要求组织开展暴雨洪水灾害专项应急演练。
安全设施不符合设计要求:进矿道路至+1495m平台的道路安全挡墙高度、宽度未达到设计要求;+1495m平台排土道路未设置排水沟。
治本攻坚任务落实不到位:2025年任务措施清单未按照国家矿山安监局宁夏局和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的通知要求,细化和制定具体落实措施。
应急预案不完善: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中,24小时应急值守联系电话仅设置为矿长个人联系方式。
爆破设计方案缺陷:《宁夏城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鸽堂沟矿露天中深孔爆破设计施工方案》编制不完善,设计钻孔深度与现场实际不符,起爆网路示意图无法指导现场操作。
现场安全管理缺失:+1510m平台排险作业现场未安排安全监护人员。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等规定。吴忠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及《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条款,并参照《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裁量标准,经综合裁量后,决定对其中第1、5-8项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对第2-4项违法行为分别处罚,合并执行贰万元罚款。此次处罚决定日期为2025年10月30日,处罚信息自2025年11月01日起公示,有效期至202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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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资料显示,成远矿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成立于2013-07-15,负责人为刚绍利,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40203073805993H,企业注册地址位于吴忠市太阳山开发区惠平公路北侧二号楼商业房10号,所属行业为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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