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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如我在诉,念念在兹。人民法院办理的案件,绝大多数都是看起来十分普通的“小案”。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特推出“如我在诉”融媒体栏目。该栏目从小案小切口入手,通过记录法官办案,体现法官注重查明事实的微末细节,注重释法说理的微言大义,注重“小案”办理的“情法交融”,展现司法的为民情怀。敬请关注。
“林法官,我们已经收到所有工程款了!四年多了,这个事情终于了结了,谢谢您呐!”这天,浙江省长兴县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林丽敏接到了一个电话,电话那头是原告代理人迫不及待地分享着喜悦。
挂了电话,林丽敏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思绪回到一年前。
初遇难啃的“硬骨头”
2024年11月,林丽敏因工作调动来到民一庭,没想到一上来就碰上一块难啃的“硬骨头”。
这是一起标的额不小、矛盾尖锐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当她从书记员手中接过那沉甸甸的卷宗时,清晰地感受到了一种无形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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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丽敏翻阅卷宗材料。
“我公司已按合同要求完成所有防水工程,但被告迟迟未结清工程款,已经拖了四五年了,我还有那么多员工等着发工资呢!”原告宁波某建筑公司负责人情绪激动地说道。
“部分防水工程不属于我方的承包范围,与我方无关,况且案涉工程至今尚未竣工验收,按照合同约定无需支付剩余工程款。”被告贵州某建设公司代理人不甘示弱。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进展已然陷入僵局。
林丽敏感到一阵犯难,这块“硬骨头”,该从哪里下口?
审查过程一波三折
法庭上,被告始终辩称其委托原告施工的范围仅限古镇东区,古镇西区施工系案外人承包。
原告只好撤诉,就古镇西区的工程款另案起诉,而在另案中,案外人拿出其与建设单位长兴某旅游开发公司签订的《工程指示单》,证明古镇西区确由本案被告贵州某建设公司承包。
撤诉,另案起诉,再起诉——一来二去,双方在责任主体上争执不休。
翻阅卷宗时,林丽敏注意到长兴某旅游开发公司作为项目的建设单位,在项目发起、资金流转等环节扮演着关键角色。
“走,去公司问问情况!”林丽敏带上书记员,立刻前往长兴某旅游开发公司,向当时的项目负责人详细地了解项目背景、合同签订过程及各方在实际履行中的角色定位。最终经审理查明,案涉所有施工范围均系被告贵州某建设公司承包。
明确了本案适格的责任主体,但障碍并没有扫清,双方对工程造价仍有较大争议。
既然账算不到一起,那就让数据说话。于是,原告申请进行司法鉴定。在等待鉴定结果出来的时间里,林丽敏并没有闲着,她多次主动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一来是看看在事实逐渐清晰的基础上,有没有调解的可能;二来,通过持续的交流更深入地把握双方的核心诉求与底线,为无论最终是调解还是判决,都打下更坚实的基础。
在经过多次对账、补正和现场勘察后,鉴定结果出来了。然而让林丽敏“头大”的是,《鉴定意见书》中注明了两种情况:施工工艺的不同将导致总造价不同。
这下,双方又对施工工艺产生分歧。
“我们防水卷材就是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两层施工的。”原告明确说道。
“我们不认可,法官,您去现场看看就知道了,明显只有一层防水材料!”被告立刻反驳道。
工程早已完工,华丽的饰面之下,真相被掩盖。如何验证施工工艺到底是一层还是两层?唯一的办法就是——“破墙”勘验。
但这个提议遭到了建设单位长兴某旅游开发公司的强烈反对。“法官,这墙好好的,砸坏了谁负责?影响了我们的环境怎么办?”
林丽敏理解建设单位的顾虑,再次上门沟通:“一面墙的真相比不上整个环境的完好,我完全理解。但我们能不能找一个最隐蔽、影响最小的点位,只为求一个真相?如果事实不清,案子判了,他俩的纠纷永远没完,后续可能还会有更多的麻烦。”
在一次次情、理、法的沟通下,建设单位终于点头同意,在选定的几个关键点位进行破坏性勘验,为后续判决提供了参考性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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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林丽敏向鉴定人员询问,进一步查明事实。
最终,林丽敏综合现场勘验情况及双方过错程度,判决被告贵州某建设公司支付原告宁波某建筑公司相应工程款及逾期付款利息。
判决书中,林丽敏将在此案中查明的微末细节,都化为严谨而详尽的论证。从主体的认定,到两次鉴定的采信理由,再到通过破墙勘验认定的施工工艺事实,一一进行了充分的说明。
收获“特别”的锦旗
庭审结束,法庭迎来了短暂的宁静。然而林丽敏的心中仍有忐忑,她担心有一方会上诉,让这场“一波三折”的诉讼再起波澜。
然而判决送达后,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服判息诉,没有一方上诉。被告方表示:“林法官,判决书我们认真看了。虽然我们败诉了,但您把道理讲透了,我们认。”并且自动履行了判决义务,一次性支付了剩余的工程款。
案件圆满化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深秋,原告宁波某建筑公司的法人代表带着两面红彤彤的锦旗来到法院:“林法官,这是我们全公司的一点心意,请您一定收下,再一次感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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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给林丽敏(左一)送来锦旗。
接过锦旗展开一看,林丽敏的眼眶有点湿润。一面锦旗上,巧妙地将她的名字嵌入了对联之中,“丽质怀瑾持正义,敏断明察护民生”,表达着最真挚的谢意。
让她心潮澎湃的,还有另一面锦旗。上面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工整的对仗,只有一句再朴素不过的话:“我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她捧着这面锦旗,看了很久。入额以来,收到的锦旗不少,但这一面,在她心中分量很重、很特别。什么是“如我在诉”?在林丽敏看来,它不是什么高深的理论,就是要求法官时常做一个“换位”的思考。
“一些看来普通的小案,对当事人来说却是天大的事。作为法官,我们就是要把老百姓的难事当自己的家事,把法讲明白,把理讲清楚。”她这么理解着,也在日复一日的平凡工作中,这么实践着。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策划:张伟刚 刘曼 王俏 吴凡 陈政
记者:熊媛媛丨通讯员:茹玉 严思斯
编辑:熊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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