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10月31日,浙江各地接连公示电网侧新型储能容量补偿项目清单,截至目前,已有共7个城市共16个储能项目纳入清单、总规模合计1064MW。
2024年4月浙江省发改委印发的《新型储能容量补偿资金分配方案》提到,对浙江省的11个区市列入项目建设计划,且在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并网试验的电网侧新型储能项目开展补偿,总规模不超过130万千瓦。资金来源为历年电力直接交易结余资金,总额约7.15亿。2024-2026年补偿标准分别为200元/kW·年、180元/千瓦·年、170元/kW·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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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西北能监局近日印发《西北区域跨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新型储能交易专章》,其中明确,新型储能交易是以新型储能电站充电电量和放电电量为标的物的电力中长期交易品种。
参与新型储能交易的经营主体为独立储能电站。其以批发用户和发电企业双重身份参与跨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充电时视为批发用户,放电时视为发电企业,申报的充电电量或放电电量不应超过其充电或放电能力。所在省份或控制区为独立储能电站权益省。
新型储能交易的组织方式主要包括集中竞价、挂牌和双边协商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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