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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刊40周年纪念特刊|历任社长、总编辑寄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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砥砺四十载

融合启新程

寄 语

历任社长、总编辑寄语


胡国强·社长

任期:2017年12月至今

✍永葆初心 紧扣中心 聚焦民心 秉持匠心

这四十年,是一段“守正创新,使命在肩”的坚定之路,报社始终坚持党管新闻、党管媒体,牢牢把握新闻舆论正确方向。这四十年,是一段“笔尖担道义,妙手著文章”的坚守之路,一代代消报人将青春与热血挥洒于此,记录下消费维权新闻宣传事业的每一次脉动。这四十年,是一段“与时代同频,与消费共进”的成长之路,报社牢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忠实履行着喉舌、镜鉴、哨兵的神圣职责。这四十年,更是一段“改革无止境,创新向未来”的开拓之路,没有被时代的洪流冲垮,而是选择勇敢“触网”、主动“融合”。

“四十而不惑”,于人是成熟与睿智,于报社是沉淀后的再出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我们要永葆初心,做政治坚定的新闻工作者,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把报社打造成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坚强阵地。要紧扣中心,做监管为民的记录者,聚焦总局“一个大市场、两个纲要、三个监管、四个安全”的工作着力点,紧扣主责主业,推出更多有思想、有温度、有品质的新闻作品,为系统性变革凝聚磅礴力量。要聚焦民心,做消费者信赖的贴心人。深入消费者,倾听消费者心声,反映消费者意愿,当好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要秉持匠心,做融合时代的实践者。坚定不移地推进媒体深度融合,积极探索系统性变革,大胆运用新技术、新应用,创新传播方式,拓展传播渠道,全面提升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胡本英·总编辑

任期:1985年10月—1990年11月

✍坚持依法维权和科学引导

1984年11月16日,中宣部批准了《中国消费者报》的办报申请。1985年10月7日,报纸正式创刊以后,进一步明确了办报宗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消费者合理消费。

在多年的新闻实践中,《中国消费者报》逐渐形成了以下特色:

第一,在报道中,一贯坚持以正面报道为主的原则,始终与党中央的政策方针保持一致,正面报道的比重占绝对优势;

第二,为了维护消费者权益,对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揭露得较多,这种揭露有利于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国家法治建设,推动经济发展;

第三,本报对揭露性稿件,特别是对重大事件的揭露采取十分严肃的慎重态度。遵循的原则是:以确凿事实为根据,以法律法规规章为准绳。

光阴荏苒。《中国消费者报》创刊已经四十年了。四十年里,报社与国家经济发展一道,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取得了巨大进步。这说明本报不仅后继有人,而且青出于蓝胜于蓝。《中国消费者报》植根于广大消费者之中,富有无限的生命力;这张报纸肩负光荣的使命,前程似锦。


王江云·社长

任期:1990年12月—1994年8月

适应多元化消费形势

祝贺《中国消费者报》创刊四十周年。四十年来,她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发展做了大量好事,她广泛宣传提高消费者的地位和能力,她通过多种方式提高消费者的各种消费和识别假冒伪劣的能力。她揭露了许多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事实,有不少是警示社会的重大事件,她促使有关部门予以解决。她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她有力地推动国家和地方制定了保护消费者的法律法规,使消费者有了国家的法律保护。可以说,她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树起了一面旗帜。

现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面临着新的形势和全面改革开放带来的新的变化。国家加大力度提振消费,全面发展经济、政治、文化、体育,以及国际交往。而消费者随着经济的发展,钱袋子也越来越鼓,更多地汇入到旅游、文化等消费潮流中。现在消费领域宽了,消费形式丰富多彩,消费行为多种多样,这就形成多元化消费的新形势。我们就要引导消费者适应这种新形势,要有新的办法去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使消费成为促进经济发展重要增长点。

希望报社坚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消费者合理消费”的宗旨,继续前进,再创辉煌。


李学寅·社长兼总编辑

任期:1995年6月—2007年3月

✍为亿万消费者鼓与呼

从1988年年初开始,我在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消费者合理消费”为宗旨的中国消费者报社工作了19年,其中担任副社长副总编4年,全面主持报社工作12年。

《中国消费者报》是在市场经济兴起大潮中应运而生的一张全国性报纸。四十年来,她秉持办报初心,履行自身使命,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大力宣传消费维权立法、司法、行政和社会监督各项工作,全力围绕大局抓新闻,围绕市场抓热点,围绕消费者抓服务,从揭露生发灵骗局吹响打假号角,到曝光劣质热水器呼唤生命安全;从聚焦红颜一怒为自尊促进法律完善,到组织王海现象大讨论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大普及;从倡导绿色交通工具的超前宣传,到解析医患矛盾的适时引领,铁肩敢担维权道义,妙手著写消费文章,坚持不懈为亿万消费者鼓与呼,在我国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沃土上留下了一串串闪光的足迹,成为消费领域不可替代的舆论主阵地和一朵光彩夺目的报苑奇葩。

如今,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的社会潮流正在推动国人消费进入新时代,消费市场变化带来新挑战,《中国消费者报》任重道远大有可为。祝愿报社再接再厉,创造新的辉煌!


王庆十·社长

任期:2008年1月—2011年5月

✍让深度和温度照亮前路

《中国消费者报》与其他纸媒一样,为适应新形势环境变化,不断进行自身改革,始终坚持优质内容生产不动摇,绝不在各种诱惑下尝试“去新闻化”。消报人努力把“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消费者合理消费”的新闻做出深度、力度和温度,要求原创、专业、准确,避免成为信息“二传手”和片面解读。同时注重多方面履行社会责任,不止于办一份专业报纸,做到大事面前有态度,人文关怀不冷漠。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2008年的两次抗灾报道。当时我们把握的基调与视角是,除反映抗灾全局与整体外,重点报道工商部门、消费者组织在其中发挥自身作用和优势的实际行动、进展成效,传递温暖力量,凝聚正能量而不渲染悲情。大量的报道倾尽心血宣传抗灾一线工商干部舍小家顾大家的感人事迹和全系统工商机关、消费者组织不惧艰险的动人故事,彰显其责任担当,体现其重要作用。

这两次抗灾报道受到读者的普遍好评,提高了消报的美誉度和公信力,同时也锻炼提升了我们的采编队伍。

愿消报今后的发展,既有路径创新,更有传统模式下的增量。岁月峥嵘硕果累,不惑之年再出发。


白京华·社长

任期:2011年6月—2015年2月

✍拥抱变革共筑未来

四十年,于历史长河或为一瞬,但于一份报纸、一项事业,却是一段波澜壮阔的征程。

当时间的指针回拨至2011年年中,我有幸接过社长这一接力棒,与大家并肩,以笔为剑,以纸为盾,继续坚守消费者至上的初心,记录并推动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不断跨越。基础建设、经营发展同步推进。在报社工作时的场景历历在目。

任职3年多感触颇多,但在四十年长河中微不足道。《中国消费者报》走过的这四十年,是信念铸就的四十年,也是智慧耕耘的四十年,更是责任担当的四十年。四十年,是里程碑,更是新起点。希望中国消费者报社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鼓足干劲,做出更大成绩。

永葆初心,砺笔前行。继续坚守为民发声的立场,不惧艰难,秉笔直书,高质量前行,做消费者权益最坚定的守护者。

拥抱变革,锐意创新。紧跟技术发展步伐,拓展全媒体传播格局,以更贴近时代、更贴近用户的方式,提供权威、精准、高效的消费信息服务与维权支持。

凝聚合力,共筑未来。继续发挥桥梁与平台作用,汇聚社会各方力量,共同营造安全、便利、诚信、友好的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愿消费、敢消费、乐消费。

祝愿中国消费者报社基业长青,再创辉煌。


朱剑桥·社长

任期:2015年2月-2017年12月

✍做消费者最可信赖的同行者

欣闻《中国消费者报》迎来创刊四十周年,作为一位曾在十年前并肩奋斗过的老同事,与有荣焉,谨向报社致以最诚挚的祝福!

四十年间,这份报纸始终厚植为民情怀、高擎维权旗帜,以笔墨为尺,以版面为田,丈量公平正义,播种消费文明,为消费者权益鼓与呼。从柴米油盐到车房家电,从市井街巷到网络云端,笔尖所及,皆是民生关切;报道所向,尽显责任担当。在纷繁复杂的消费环境中,始终能穿透消费迷雾、守望市场公平——这是见证无数消费维权案例后积淀的智慧;任凭消费业态千变万化,守护消费者权益的初心始终清澈如初——这是历经市场风云洗礼后对使命的坚守。以墨香守护信任,用文字构筑安心,《中国消费者报》四十年风雨兼程,在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蓬勃发展的历史进程中无愧为一名优秀的瞭望者。

薪火相传,初心不渝。站在不惑之年的新起点,衷心祝愿并坚信,《中国消费者报》始终做消费者最可信赖的同行者,永葆初心之真,勇立时代潮头,在守正中突破,在传承中创新,以更敏锐的洞察、更权威的声音、更深远的影响,继续书写护航消费民生的崭新篇章,为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贡献磅礴力量。

中国消费者报新媒体编辑部出品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整理/本报编辑部

编辑/裴莹

监制/何永鹏 任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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