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信用中国行政处罚栏获悉,10月31日,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浙江一建”)收罚单,处罚机关是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处罚决定书文号:浙建罚字罚决字﹝2025﹞第00002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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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了解到,浙江一建的违法事实为:当事人浙江一建于2025年2月26日在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体育场路浙江省全民健身中心工程项目实施了建筑施工企业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行为,违反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四条第八项的规定。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对当事人浙江一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暂扣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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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其官方微信公众号“浙江一建”介绍,公司是上市公司浙建集团的重要组成成员之一。前身为创立于1949年7月的浙江建筑公司,于2001年6月完成整体改制,是浙江省最早的建筑专业公司。其现已发展成为一家集房建施工、安装、装修、幕墙、钢结构、地基基础、市政工程等多元化经营为一体,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大型国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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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注册资本115015.015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叶肖敬,大股东为浙江建投(002761.S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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