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的房子,凭什么给你?!” “我们有遗嘱,这房子就是我妈的!”
某地,一场因房产引发的三角纠纷震惊四座!男子去世后,妻子上门要求情人搬离丈夫名下的房产,没想到情人的儿子拿出一份遗嘱,声称房子早已归他母亲所有,还要反告妻子侵权!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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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案例回顾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文人物均采用化名)
故事还要从三年前说起。
王先生是一名成功的商人,和妻子李女士结婚20多年,膝下有一女。可人到中年的王先生,却在外面有了情人张女士。
张女士比王先生小15岁,单身带着一个12岁的儿子小明。王先生对她们母子俩很是疼爱,不仅在朝阳区买了一套120平的房子让她们居住,还承担了小明的所有学费和生活费。
这套房子价值近千万,产权证上写的是王先生的名字。
三年来,王先生几乎每天都会去张女士那里,俨然成了第二个家。李女士对此心知肚明,但为了维系家庭,选择了隐忍。
谁知天有不测风云,去年底王先生突然心梗去世,年仅52岁。
王先生走了,可问题来了!
料理完丈夫的后事,李女士想起了那套朝阳区的房子。她心想:“这房子是我丈夫买的,产权也是他的,现在他走了,我作为合法妻子,当然有权收回!”
于是,李女士带着女儿找到了张女士,开门见山地说:“房子该还给我们了,你们搬出去吧。”
张女士听后,瞬间瞪大眼睛:“什么?!这房子凭什么给你?”
李女士顿时感觉脑子有点转不过来:“这房子产权是我丈夫的,他走了,我当然有继承权!”
可下一秒,小明的话让李女士彻底懵了——
“阿姨,这房子早就是我妈的了!我爸爸留了遗嘱!”
“什么遗嘱?!”
只见小明从抽屉里拿出一份文件,上面清清楚楚写着:王先生将朝阳区房产无偿赠与张女士及其儿子小明。
李女士当即质疑:“这遗嘱是真的吗?我怎么不知道?”
张女士冷笑一声:“你不知道的事多了!这是公证过的,具有法律效力!”
这件事一出,亲戚朋友都炸了:
“结婚20多年的妻子,竟然比不上几年的情人?” “这遗嘱要是真的,那李女士岂不是人财两空?” “王先生这样做,是不是太绝情了?”
更让人震惊的是,张女士不仅拒绝搬离,还向相关部门申请,要求确认房产归属,并要求李女士停止“骚扰”!
李女士气得当场崩溃:“我辛苦持家20多年,到头来一套房子都分不到?这真的不是在耍我吗?!”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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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案例分析
本案核心争议:王先生的遗嘱是否有效?李女士的继承权是否受到侵害?
根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
那么,王先生有权将房产赠与张女士吗?
律师这么看:
王先生作为房产的合法所有人,确实有权通过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但是,这里有个关键问题——这套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经过调查发现,这套朝阳区的房产是王先生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虽然产权证上只写了王先生一人的名字,但购房资金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这意味着什么?这套房产有一半属于李女士!
王先生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那一半,无权将李女士的份额赠与他人。
更关键的是,还有一个法律障碍——必留份制度。
根据《民法典》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虽然李女士和女儿都有劳动能力,但作为法定继承人,她们享有一定的继承权保护。
那么遗嘱的效力如何认定呢?
经过专业机构鉴定,王先生的遗嘱确实是真实的,公证程序也合法。但问题在于,遗嘱内容超出了他的处分权限。
最终双方协商:张女士可以继续居住,但需要向李女士支付房产一半价值的补偿款约500万元,或者李女士可以选择要求分割房产。
小明听到这个结果,顿时傻眼了:“怎么会这样?遗嘱不是说房子都是我们的吗?”
律师解释:“遗嘱虽然有效,但不能违背法律规定。你父亲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那部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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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深刻教训
一份遗嘱,引发三家纠纷!这个案子给我们什么启示?
第一,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单方面处分。
很多人以为房产证上写了自己的名字,就可以随意处置,这是大错特错!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除非有特别约定,否则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立遗嘱要在法律框架内进行。
遗嘱自由不等于可以为所欲为。法定继承人的基本权益,是不能随意剥夺的。
第三,情感纠葛不应影响法律判断。
无论王先生出于什么目的立下遗嘱,法律都会依据客观事实和法律条文进行判断,而不是感情用事。
有网友热议:“结婚20年的妻子,凭什么比不过几年的情人?但法律就是法律,该是谁的就是谁的。”
也有网友表示:“王先生这样做确实过分,但好在法律保护了合法妻子的权益。”
更有网友一针见血:“感情可以背叛,但法律不会撒谎!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共同财产,谁也别想独吞!”
这个案子本是一场情感和法律的较量,最终法律获胜。李女士虽然失去了丈夫,但至少保住了应有的财产权益。
而张女士和小明,也算是得到了一个相对公平的结果——虽然不能独占房产,但王先生确实可以处分的那部分,依然按照遗嘱执行。
对于此案您怎么看?欢迎您留言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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