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基于正规新闻媒体曝出的“古二录音”,聊了聊“男导演”聊乳房大小的时候,“女编剧”为什么不大嘴巴子抽他的话题。很多读者同意我的看法,人无德作品不立。当然,也有一位朋友批评我,“以为你要正面聊古二维权的事情,实则只不过聊了一下花边”。这个指责,是成立的,我应该再次认真聊一聊“古二录音”的事情,虽然我在几年前,便已经聊过这件事情。(本文配图,采用《繁花》美轮美奂的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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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现实操作当中,很多编剧和剧作方,不遵循这个邮箱交稿的原则。在《繁花》这个项目上,如果“古二”可以坚持邮箱交稿原则,那证明自己是编剧、唯一编剧、编剧之一,都是很轻松的事情。同理,秦雯证明自己才是唯一编剧,也可以用这个邮箱交稿原则来实现。王家卫证明“古二”不是编剧,也可以拿邮箱说事儿。但是,目前,谁也没用到“邮箱交稿”的证据。估计,他们都没走邮箱交稿的流程。
邮箱交稿这件事情,是对所有人的保护,不仅仅保护编剧。当然,如果有导演或者剧作方拒绝邮箱交稿,那从业编剧们一定要藏一手——藏一下可以证明剧本是自己创作的证据。一上来就“你写吧,写完了直接给我”的,大多数都会出事儿。关于这次的电视剧事件,从业者们最应该反思的,就是“邮箱交稿”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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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儿,有一个最大前提,那就是民不告,官不究。即便是剧本会的公开录音内容,在法律层面上,也不可以向外界公开,因为这里边,涉嫌商业机密呢。但是,对于秦雯和王家卫等人而言,如何告,才是最大的问题。他们要是去告,那就得首先承认,这些录音当中的男女,就是他们才行。基于目前公布的录音内容来看,秦雯和王家卫似乎不太好承认录音当中的男女,就是他们。
秦雯和王家卫还有另一种办法,告,而且说录音是AI处理过的。我见《繁花》的公告当中就是这么讲的。但是,法律上有一个原则,谁主张,谁举证。如何举证这些录音是AI处理过的呢?要是真AI处理过还行,要是未加工的,就是原汁原味的呢?秦雯和王家卫,心里最清楚这些录音是不是AI处理过的,我们外人,各有推测,但都不宜公开说。所以,这事儿,就落在秦雯和王家卫那里了,敢不敢率先起诉“古二”?“古二”公布这些录音,是否违法,需要秦雯和王家卫去起诉,法律判决之后,才能得出结论。在这个之前,谁也没办法说是否违法。所以,主张违法的,不妨动员秦雯和王家卫,赶紧拿起法律武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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