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示了一批行政处罚信息,中国银行、农业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浦发银行等多家银行及相关责任人员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处罚。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因在公司治理、贷款、同业、票据、资产质量、不良资产处置等业务管理方面不审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 9790 万元,同时对陈梓、刘伶俐、张惠娟、何春耕、余荣刚给予警告并罚款合计 30 万元。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由于存在产品销售、服务收费不合规,信贷资金流向管理不审慎等问题,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处以罚款 2720 万元,张清也被给予警告并罚款 10 万元。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因贷款、票据、同业等业务管理不审慎,且监管数据报送不合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该公司罚款 5865 万元,对王周屋、向敏、李斌、何凡、王仲翔、黄绍辉给予警告并罚款合计 36 万元。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因互联网贷款、代销等业务管理不审慎,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罚款 1880 万元,李丽红、庄燕被警告并罚款合计 10 万元,李立凡被给予警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同样因互联网贷款、代销等业务管理不审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该公司罚款 1270 万元,何荣被警告并罚款 7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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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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