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印发《关于加强非车险业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25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非车险领域“报行合一”全面落地。这意味着,继车险之后非车险也将纳入严格的条款费率一致性监管,行业多年来积累的“高费用、低费率、责任泛化”等顽疾有望得到根治,财产保险业正在步入以合规与质量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阶段。
近年来,非车险业务在财险公司中占比持续提升。数据显示,2025年上半年,非车险保费收入达5140亿元,同比增长5.6%,占财险业总保费收入的53%,成为行业增长的主力引擎。但部分险企在抢占市场份额过程中,长期存在支付高额手续费、低费率承保等行为,导致费用率高企,甚至出现“增收不增利”的怪象。业内人士坦言,行业内卷式竞争愈演愈烈,部分险企“拼费用、拼返点”的做法已偏离保险风险保障的本源。
此次印发的《通知》将“优化考核机制”置于首位,要求财险公司合理降低保费规模、业务增速、市场份额的考核权重,提升合规经营、质量效益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权重,明确摒弃“唯规模论”的经营理念。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精算科技实验室主任陈辉认为,这一调整有助于引导险企从追求速度和规模转向注重质量和效益,加快构建内生性的增长机制,形成可持续发展的经营韧性。
所谓“报行合一”,是指保险公司实际执行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必须与报送监管部门备案的内容保持一致。陈辉表示,高费用是非车险持续亏损的主要原因之一。部分险企以虚列费用、拆分保费等方式突破监管约束,导致成本率畸高、风险定价失真。推行“报行合一”将从根本上遏制过度依赖中介渠道、低价揽客的行为,倒逼险企强化产品设计、精算能力与风险管控,从“打费用战”转向“打创新战”,对改善非车险长期亏损的结构性问题具有积极意义。
《通知》还从多个维度提出了刚性约束。监管要求财险公司科学厘定保险费率,合理设置预定附加费率和手续费率水平,不得通过虚列费用、特别约定、批单或备忘录等方式变相突破备案标准;应建立费率定期回溯和动态调整机制,当实际经营偏差过大时,须重新备案或暂停销售相关产品。同时,监管部门要求保险公司据实列支费用,为销售支付的中介费用不得超过备案上限,不得以宣传费、技术支持费、防预费等名义变相支付手续费。不少业内人士表示,这些规定将有效封堵费用虚列、账外经营等灰色地带,促使行业回归规范化经营。
在保费收入管理方面,《通知》首次明确非车险“见费出单”制度,即保险公司须在收取保费后再向客户签发保单并开具发票。这一机制旨在防范账外操作和虚假套费行为,压缩应收保费规模,减少理赔纠纷风险。中国人保已率先启动非车险费用治理专项工作,公司成立“报行合一”工作专班,对责任险、企财险等重点险种进行产品和定价模型的系统性整改,并在山东、云南等地率先试点“见费出单”,确保费用支出真实、透明、合规。中国人保相关负责人表示,“报行合一”不仅是监管要求,更是推动行业自我革新的契机;通过优化费用治理和风险减量服务,非车险业务将回归保障本源。
监管层的“硬约束”也与行业的“软自律”形成合力。《通知》明确,金融监管总局各派出机构要加强对手续费率异常、费用率突变机构的监测,发现问题要及时约谈、检查;对存在虚假报送、违规调整费率的机构将依法处罚。同时,保险业协会、精算师协会、银保信公司和上海保交所等机构也将发挥支撑作用,制定示范条款、基准风险损失率,推进非车险标准化、智能化监管体系建设。
中国社会科学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向楠认为,“报行合一”改革的核心目标是促使保险公司严谨设计并执行产品条款和费率,构建健康市场秩序,推动行业从追求规模、竞争渠道转向关注风险、竞争服务,实现高质量发展。他表示,改革初期行业将经历短期阵痛,一些依赖费率竞争的中小险企保费增速可能放缓,中介机构收入也会下降,但长期来看,有助于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格局,让具备产品研发、风险管理和服务能力的公司脱颖而出。(经济日报记者 武亚东)
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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