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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说:在人民医院进行手术时,院方要求患者购买手术保险;开展检查项目之际,同样劝购保险。不禁令人疑惑,医院内部售卖商业保险究竟是如何获得准许的呢?那些身着白大褂售卖保险的工作人员,其真实身份又究竟为何?
当下,政策层面正致力于为百姓减轻负担,而医院此般售卖保险之举,却在无形之中增加了民众的就医成本。如今,人民医院的住院人数急剧减少,这一现象值得医院深刻自省、全面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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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邹城市政府 [2025-10-28 10:58:47]回复如下:尊敬的网友,您好!衷心感谢您给予的信任与支持。您所发起的问政,已由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受理并回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纠纷预防处理条例》以及《济宁市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办法》(济政办发〔2020〕4号)等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医院引入第三方医疗意外保险这一举措,旨在借助医疗意外保险,分担因意外状况给患者一方带来的风险,切实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不仅邹城市人民医院如此,其他县级医院也已相继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了医疗意外保险工作。医疗意外保险第三方工作人员的工作,由医院医患关系与医疗安全管理办公室进行监管,负责开展手术意外投保相关事宜。第三方人员在与患者及其家属交谈时,会首先明确告知自身身份(胸前佩戴有第三方人员标识),清晰表明其属于医院引进的第三方工作人员。该医疗意外险遵循自愿自费投保原则,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分担医疗意外风险。
同时,对于患者提出的问题,工作人员会及时予以解答,整个过程不存在其他不合规的情况。并且,整个谈话过程充分尊重患者一方的隐私权、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针对您所反映的情况,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强化管理,要求第三方医疗意外保险工作人员加强沟通解释工作,增进与患者一方的交流互动。同时,强化对第三方医疗意外保险工作人员的流程管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为患者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
编辑:邹城网、取材:济宁市网络问政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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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刷到我们的推文全凭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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