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服刑期间患癌去世已经六个月,随着弟弟入土,生活回归正常,这些年所有的恩恩怨怨,不管情不情愿已然一笔勾销,可是一条微信消息把这件事又从心底翻腾出来。
那天老妈家暖气不热,找了维修师傅,忙活完翻看手机,弟弟监区的队长给我转了250块钱,还有未接的微信电话,太奇怪了,怎么还有钱给我?
回拨过去,问钱的事,队长说是罪犯监狱里的分换算成的钱,我感到不解,探视时弟弟是过说,他们劳动表现好的会有积分,用在减刑上,但不知道可以换算成钱。
我再三确认,队长说这是按照刑满出狱办法,把剩下的积分换算成钱,发给犯人,我弟弟去世了,就由他转给我,并一再保证没有问题,劝我收下。
我最后问了一句:那个分是不是相当于工资?队长说你这么理解也行,收下吧。
我点了接收,说声谢谢。
我上网查了,还真有《辽宁省监狱罪犯计分考核实施细则》,具体内容没心情看,也没必要看。
随手把钱转给侄女,告诉她这是她爸爸干活挣的,收下留个纪念吧。
跟老妈说,“你儿子有钱留下,我做主给你孙女了。”
老太太淡淡的:“我不差他那点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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