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消息
昆明市决定在主城区范围内
全面开展存量房预告登记工作
此举旨在有效规避
“一房多卖”等交易风险的发生
此次推行的存量房预告登记适用范围覆盖昆明市行政区域内的存量房交易。在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或抵押权登记前,相关权利主体可依法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预告登记。
登记类型分为四种:
存量房买卖预告登记:买卖双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后,在买卖双方申办房屋过户前,存量房买卖合同中的买卖双方可共同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存量房买卖预告登记。
存量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存量房买方以所购房屋作为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在贷款发放前存量房买方与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共同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存量房抵押权预告登记。
存量房转移登记及抵押权预告登记合并办理:存量房买卖双方在申请过户时,因贷款暂未审批完成的,存量房买方、卖方及贷款金融机构三方可共同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存量房转移登记及存量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合并登记。
存量房买卖预告登记及存量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合并办理:存量房买卖双方已达成交易但暂不申请办理房屋过户,且买方需提前申请贷款的,存量房买方、卖方及贷款金融机构三方可共同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存量房买卖预告登记及存量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合并办理。
来源:昆明日报
编辑:曹译文
一审:李娟娟
二审:管昕
三审:朱朝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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