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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款设备未达标准,继续使用将违反《无线电法》,日本总务省公布《令和7年度无线设备试购测试中期报告(第1次)》,测量结果显示存在显著微弱电波的容许值
日本总务省综合通信基础局定期实施一项测试:购买网络电商等渠道低价销售的对讲机、无人机、无线麦克风等无线设备,实际测量其发射电波强度,以验证是否符合《电波法》规定的“发射电波强度处于显著微弱标准范围内”。此次于2025年10月31日公布的《令和7年度无线设备试购测试中期报告(第1次)》显示:经检测发现,58款机型(每款各2台)存在发射超出“显著微弱无线电台”标准的电波。若未经电波法规手续直接使用,将构成违反《电波法》的拘禁刑(1年以下拘禁刑或100万日元以下罚金)对象。
总务省综合通信基础局公布《令和7年度无线设备试购测试中期结果报告(第7次)》。通过网络购物等渠道可低价购得的对讲机、遥控设备、无人机等58种无线设备,若直接使用将构成违反《无线电法》的行为,需引起重视。
根据《无线电法》规定,无需无线电台执照的“发射电波极其微弱的无线电台”,其允许值设定为与噪声电波物理等效或低于该值,以避免对其他无线通信造成有害干扰。
只要在显著微弱的基准范围内就不需要无线电台许可证,但超过允许值就需要无线电台许可证。话虽如此,在所谓的“不符合新杂散规格的无线设备”中,通过网络购物等渠道能以低价买到的对讲机等设备也不在少数。
日本总务省定期实施“无线设备试购测试”,针对宣称符合免许可微弱标准的在售设备进行电波强度检测。此次公布的《令和7年度无线设备试购测试中期报告(第1次)》明确揭露了多款超标设备的具体信息。
需特别注意的是,若直接使用购入设备将构成违反《无线电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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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汇总购入设备检测结果的图表《令和7年度无线设备试买测试中期报告(第1次)》可见,部分设备远超标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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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价销售的玩具对讲机经实际发射测试,发现其发射的无线电波严重不符合《无线电法》标准 (摘自总务省新闻资料)
此外,报告同时公布了“不符合《无线电法》第三章规定技术标准的无线设备”,此类设备主要指“电波质量”(包括频率偏差与带宽、谐波强度等指标)不符合《无线电法》标准的产品,即所谓“未达新杂散标准的无线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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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对市售无线设备每型号各抽测两台,截至2025年度(首次检测)共发现58个型号未达标,其干扰值超过“显著微弱”的容许限值。(摘自总务省新闻资料)
source: hamlife.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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