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736年隆冬,长安城西市的驿站火把通明。赶自陇右的军情奏报摆上案头,“河西军攻凉州,已许三日不封刀。”短短一句,足以让在场大臣一阵默然。三日不封刀意味着什么,经历过兵荒马乱的人都懂:城破之后,金银、粮秣乃至妇女,全被视作士兵的战利品。这一幕并非唐一朝独有,往上追溯到战国,往下延展至明末,屡见不鲜。为什么统帅明知此举残酷,却任由它发生?答案远不止“军纪败坏”四个字。
先说粮饷,兵部账簿上的数字从来经不起实战检验。一名步卒日耗三升粮,骑兵更多,若遇山路水道,运输损耗动辄翻十倍。战时调度往往超出王朝承载极限,统帅只能把补给摊派给未来的“胜利成果”。对士兵而言,城里仓廪才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口粮,妇女、金饰不过是顺手的外快。统帅若想士卒豁命冲锋,就得给出这样的“画饼”,哪怕明知后患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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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赏格。封建时代的正式军功奖赏流程繁琐,申请到兑现少则月余,多则一年。急性子的大头兵耐不住。于是,“听任自取”成了最快捷、最直接的功劳兑现方式。宋高祖赵匡胤回忆后周军入汴时就说过:“若不视钱财妇女为赐,此辈即作恶向我。”统帅与兵卒之间,隔着生死与时间的鸿沟,看似冷酷的默许,其实是最快生成忠诚的黏合剂。
士兵的精神压力同样是隐形推手。古战场刀光血影,死亡率随时飙高。生理的饥饿尚可忍,心理的恐惧则需要出口。行为学者指出,极端环境下,男人倾向通过暴力和性来麻痹焦虑。对古代普通战士而言,祭刀、饮血、纵欲,是唯一能抓住的宣泄阀门。一旦被堵死,火药桶就可能在营内炸开,首先殃及的是直接上级。统帅出于自保,也难以完全遏止此类发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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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王朝法律并非对此毫无约束。唐律·军防条列明:“军人破城,劫夺妇女者斩。”条文凛然,却极少落到实处。原因在于执法主体仍是军中将佐,他们同样仰赖士卒刀尖夺城。若真大开杀戒整治己方,触动的是整支队伍的生存线。法律在此刻让位于权宜,是现实逼出的妥协。
心理与物质双重压抑下,暴力更易附着于社会层级。城破当天,首当其冲往往是士绅豪族。兵卒并不全是“仇富”觉醒,他们只是清楚那里才有足够值钱的东西,也确信这些人家缺乏武装自保。掠夺妇女固然出于兽性,但也混杂着对旧有阶层的敌意与报复。对底层兵丁来说,这既是洩愤亦是重新划分秩序。
然而,默许掠夺带来的副作用很快反噬。城中财富被洗劫,赋税体系撕裂,新占据的城市难以持续供应军队。更糟的是,暴行会快速摧毁地方对新政权的认同,后续治理成本倍增。唐末节度使高骈曾叹:“一日纵兵,十年难立。”话语刺骨,却是经验血泪的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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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统帅之间也有差异。曹操收北地时推行“约束三日”,只准抢粮,不许私害百姓;朱元璋立军纪,明令奸淫者斩,违者连坐。但纸面军令必须建立在足额军饷之上。朱元璋能做到,是因为他掌握江南漕运粮道,并用沈万三、张士诚遗留的江南财富填补后勤。曹操能做到,是因为他以屯田弥补空虚。没有充足物资支撑,再严厉的军纪最后都难逃形同虚设。
试想一下,若是补给充沛、士气稳定,统帅会愿意把未来数十年的民心拱手葬送吗?绝大多数不会。可惜在王朝末世或大规模拉锯中,“放纵三日”往往被视作最省事、最立竿见影的筹码。士兵籍籍无名,一旦战死,家属难得抚恤;活着攻破一城,至少可携赃带俘求个温饱。在这种扭曲的利益链下,暴行变得近乎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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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他们宣泄,否则后院先起火。”史书未必出现原话,却处处透着类似逻辑。公元907年,后梁军攻洛阳,一位偏将看到部下冲向富户,低声劝阻,士卒却回一句:“将军若挡财路,兄弟先斩将军。”寥寥十二字,把生死翻转的现实剖开。
纵观千年,攻城之际的种种暴行,看似离不开“官不理,民受难”的窠臼,本质却是补给体系、赏功机制、心理张力三股力量合流后的黑色漩涡。要彻底根除,除非打破传统兵农分离、改造后勤与法度,否则任何王朝都难免重蹈。历史的铁律如此冰冷,却也让后世读者更能体会“治兵先治心,养兵先养命”的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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