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31日,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2555.SZ,下称:三七互娱)发布公告称,公司及董事长李卫伟、副董事长曾开天等相关责任人于当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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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显示,因2014年至2021年间存在多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已调查完毕并拟作出行政处罚,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合计拟被罚款3255万元,其中公司被罚900万元,实际控制人李卫伟被罚1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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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七互娱表示,将严格落实监管要求,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上述事项不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目前生产经营一切正常,不会对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早在2023年6月27日,证监会就对三七互娱及李卫伟、曾开天立案调查,调查内容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经查明,三七互娱存在四方面违法事实:
一是2014年至2020年年报股东持股情况存在虚假记载。2014年顺荣股份(三七互娱前身)重大资产重组配套融资中,吴卫东等四人认购的合计2271.81万股实为代李卫伟、曾开天持有,相关股份资金来源于二人股权收购款,且减持及收益分配均由二人控制。公司上述年报因此存在虚假记载。
二是2018年未披露关联交易。当年收购江苏极光网络20%股权时,交易对手胡宇航实为公司关联自然人,但公司2018年年报未披露该关联交易,构成重大遗漏。
三是2020年间接收购广州三七股权相关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当年披露的间接收购广州三七20%股权临时公告存在虚假记载(未披露交易对手徐志高为关联自然人),且2020年年报对该关联交易未予披露,存在重大遗漏。
四是2018年至2021年未披露与海南力源等关联方的交易。海南力源等公司由李卫伟、曾开天控制,公司上述四年分别与这些关联方发生1.15亿元、1.08亿元、7.60亿元、1.93亿元关联交易,但均未在年报中披露,构成重大遗漏。
编辑 | 杨舟
终审 | 周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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